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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喊冤:修改规则实为保护消费者利益

   时间:2008-04-09 12:56:33 来源:参考消息-北京参考编辑:星辉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周一,因淘宝网修改恶评申诉规则引发部分卖家在网上抗议的事件再次升级。一位韩姓卖家称因在论坛发表自己的不满,淘宝已将其网店冻结。不过,淘宝公关总监卢维兴却表示,对这位卖家网店被封的事尚不知晓,但淘宝不会因卖家表达不满就将其网店冻结。

■ 新规引发卖家投诉

上月,淘宝网宣布对其公司所订投诉规则里的“恶意评价规则”进行了修改。该规定称:为了维护良好、有序的互联网交易环境,同时保障评价方真实的意图不被修改,淘宝网将不会介入对除以下两种情况的评价:一、在评价中有污言秽语、色情、辱骂、违反“和谐社会”精神风貌的言语;二、涉嫌同行业的恶意评价。

而在此之前,淘宝对评价人没有根据实际交易情况做出公正评价,并对被评人信用造成影响;或故意利用朋友、自己其他的用户名对他人进行差评等恶意评价行为都规定了处理方法。淘宝规定,如果发现恶意评价,卖家可以投诉,提供具体的照片和凭证,申诉将在7个工作日内做出。

投诉规则修改后,部分卖家在淘宝官方论坛发表了自己的不满。这位韩姓卖家表示,以前只要卖家提供证据表明评价不符合实际,就有可能恢复自己的信誉。可规则修改后,只要没有辱骂、违反“和谐社会”精神风貌等言语和不能被证明是竞争对手,买家就可以随意给予卖家“中评”和“差评”,这将严重损害卖家信誉,继而影响整个网上购物环境。“我在网上发帖表达不满只是希望淘宝能考虑到此规则的不合理之处,没有想到自己的网店会被冻结,作为卖家,我还是期待能在淘宝上继续经营。”记者也在其提供的网店上发现了该会员因“‘干扰网站行为’被冻结一次”的处罚提示,但并未显示处罚时间。

■ 旨在敦促卖家自律

卢维兴告诉记者:“虽然目前我还不知道这位卖家网店被封的具体原因,不过,淘宝不会因卖家在论坛上表达不满就将其网店冻结。淘宝修改投诉规则的初衷是为了维护买家的利益以改变目前网上购物投诉不断上升的状况。”

据中国消费者协会统计,2007年全国有关互联网消费的投诉创下历史新高,达到8425万件,其增长幅度列2007年各类投诉的第四位。北京市12315消费者投诉中心数据也显示,北京市2007年受理的互联网服务类投诉同比增加了24.02%。卢维兴表示:“淘宝修改投诉规则也是希望能敦促卖家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淘汰那些有欺骗消费者嫌疑、服务不到位的卖家,提高网上购物整体的信誉。消费者应该有自由评价权利,而买家可以根据整体评价做出消费行为。”

■ 为其B2C铺路?

另外,有报道指出,淘宝此次修改投诉规则另有其深层次的原因———为新的B2C(商家对消费者)平台“淘宝商城”让路,把更多的资源放到新的B2C平台上,吸引更多的卖家入驻淘宝商城。

卢维兴也向记者证实,淘宝将于4月推出全新的B2C平台,新平台将为品牌厂商开拓网上零售渠道。“事实上,淘宝从2006年5月就已经开始尝试网上商城的B2C业务。经过1年多的运营,淘宝对此平台进行了改进优化,以后也会加大对B2C业务的投入。”据悉,至1月开始招商以来,已有数百个品牌和淘宝网签订了入驻协议。

“不过,淘宝商城针对的是对价格不敏感、消费能力相对较高的买家,和目前C2C(消费者对消费者)的买家群体是有差别的。所以C2C仍是淘宝的主要业务之一,不会存在因为要推出B2C平台就修改投诉规则的做法。”卢维兴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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