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坊间佳平:网店新规何处去,听听人民日报的声音

   时间:2008-09-04 10:22:32 来源:互联网编辑:星辉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开网店也要办营业执照,这是8月1日北京工商局颁布的新规定,目的在于加强对电子商务的监督管理。但为何一纸营业执照就遭到店主们如此快速和强烈的反应?营业执照究竟能给消费者和商家带来什样的影响?人民日报记者张意轩通过一线采访及办“证”体验的形式,撰写了开网店也办证监管遭遇尴尬一文刊登在8月29日的《人民日报》上。

从文章的安排来看,《人民日报》对网店新规是相当重视的。当天的报纸以第9版“热点解读”栏目,在显要位置占大半个版,以图文加链接的形式重磅推出该文。《人民日报》的良苦用心可见一斑。笔者确实惊诧于党中央机关报竞然拿出如此大的版面来研究网店新规;但仔细一想,肩负着传递党和政府的声音、为人民说话的《人民日报》关注事关百姓利益的网店新规其实也在情理之中。不争的事实是,这些年来,《人民日报》讴歌真善美,鞭挞假恶丑,舆论监督作用得到了充分的发挥。

令人欣慰的是,《人民日报》的这篇“热点解读”真正成了热点。该文一经刊发,立即成为各大网站转载的热点,搜索一下,就可发现截止目前已有1150多家网站进行了转载(这还不包括改名转载的)。众多网站为何对此文趋之若鹜,关键在于这篇文章写得好,抓住了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切中了网站新规的要害,说出了一般媒体想说不敢说的话。

说实话,网店新规出台后,网民和网商的反对意见几近一边倒之势,但这种声音大都出现在网络媒体及个别地方报刊上,权威的党报党刊很少反映这种民意。因而就网店新规的争议,是网络上很热闹,报纸上很冷清。不是报纸不想刊登,而是靠广告收入作为收入主要来源的报纸怕得罪了管理广告的工商部门。如今,党中央的机关报《人民日报》就网店新规出来说话,无疑是对已经争议一个多月的网上热点有了一个积极的回应。

关于网店新规的争议,作为新闻媒体的《人民日报》显得理智和高明,并没有拿出权威来压人,而是通过体验与访谈的形式就事说理,娓娓道来,于细节之中、于用词之中表达自己的第三方观点。特别是有些媒体转载此文时,用了《一纸新政质疑四起:开网店也办证监管遭遇尴尬》标题,更可清晰看见媒体的真实观点。

新闻媒体不是政府管理部门,不能硬性要求某些部门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只能用自己的舆论来引导和监督。《人民日报》深喑舆论监督之道,并没有简单地曝光、揭丑网店新规的不是,而是用权威的事实和声音来引导和指导网店新规该何处去。文章前面所配图片、正文的几个标题以及文后的链接,表达的是人民日报的鲜明态度。

——“两项证明(房产证和居委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证明)文件,使办理营业执照成为诸多店主‘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如果政府用传统的方法管理,往往因电子商务监管成本太高,而得不偿失。”

——“(网店新规)之所以受到争议,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目前实施此类规定的时机并未成熟。”

——“网上开店逐渐成为许多并不富裕人群实现个人创业和就业的途径之一,电子商务企业为社会分担就业压力的效果亦开始显现。”

文章的这些话明白无误地告诉我们网店新规遭遇尴尬的原因,从中我们也能揣摩出《人民日报》的态度。舆论监督要发挥作用,最重要的是被监督的地方和部门要引起重视。如果《人民日报》都报道了,而被监督部门却无动于衷,那么舆论监督就会落空,人民的利益就得不到有效维护。无数的事实证明,凡是那些深受人民群众感激的部门一定是高度重视舆论监督的;那些不重视舆论监督的,一定会被人民群众所诟病。

众所周知的“周老虎”事件为什么最后落得个一些官员落马的下场。重要的是这些官员忽视了舆论监督,轻视的网络和网络的力量。以为靠嘴硬和合谋就能把假的说成真的。“周老虎”事件的教训是深刻的。网店新规的争议是需要有关部门重视的。如果任凭风浪起,我自巍然不动。到时候动的可能某些官员的位子,因为无视舆论监督和网民的声音,最终不会有好结果。

今天,《人民日报》的这篇报道已经三四天了,我们还未见到有关部门有什么的回应。我们期待北京工商部门对该报道尽快有个回应。《人民日报》在期待,广大网民也在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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