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3月14日专电(翁璟、周璐莹)如今网上消费已经深入百姓生活,大至家电、汽车,小到食品、文具等,轻点鼠标,在网络商城里就可一览无余。然而,近年来,网络消费投诉案件数量与日俱增。
浙江传媒学院制作系大三学生小王喜欢在网上买衣服,不久前她在网上看中了一件价值580元的外套,当即给店家汇了钱去,收到货后发现颜色和大小都不合适,可当小王提出退货时店家表示只能换货,同时换货产生的邮资还需要小王自付。
小王介绍,网上店家通常喜欢把货物的图片用软件做得十分漂亮,针对不同顾客的需求还会附上不同样式的说明,可是实际货物的分类却并没有说明上描述得那样明确。
在媒体工作的罗小姐在网上购买了一部价值3000元的诺基亚手机,这款手机在网上标价比市场便宜了近千元,货到后,罗小姐发现手机有明显的使用痕迹,根本不是网上介绍的全新手机,同时也没有发票和全国联保的单据,经追问,店主表明正因为是二手的所以才比市场价便宜,如果手机出了问题也只能到相隔几百公里外的另一个城市去修理。
据了解,杭州市消费者协会和工商行政管理局每个月都会接到不少类似的举报。然而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和措施,给网购、电视购物的维权造成了许多困难,再加上很多卖家都是个体户,没有到工商部门注册登记,而网上商店特有的虚拟性,也使得工商局无法出面上门解决问题。
网购如同一把双刃剑,当消费者体验网购带来的便捷、实惠的同时,不得不面对维权困难的现实。记者了解到,如今有关网购的抱怨声日益高涨。
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举报申诉指挥中心工作人员胡永海介绍,网络购物中的纠纷通常分为以下几种,如使用特效处理制造夸张的效果;货到付款,剥夺你的验货权;经营者没有明确的名称、地址;购物缺少凭证等。
除此之外,网络、电视购物相关的法律法规尚存在盲点的情况,对于消费者维权也十分不利。据浙江国圣律师事务所程学林律师介绍,网购或者电视购物发生纠纷都属于民事纠纷,但由于我国在网络购物方面的法律体制还不完善,网购维权实际操作起来是非常困难的。
首先,由于网上商家是虚拟的,不需要像现实中的商家一样进行工商登记,所以法院很难受理诉讼主体不明的案件。
另外,购物证据不足。消费者手中除了汇款单,或者与买家的交易记录外就没有其他购物凭证,而汇款单又无法具体标明商品的功能、型号等内容。许多网上交易还是跨省市的异地交易,给监管部门受理与查处造成困难,消费者的损失很可能追不回来。
再加上诉讼成本过高,网上购物的金额通常不大,有的甚至只有几元、几十元。为了这样一起纠纷花大量的财力和精力,许多消费者也感到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