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法国一家法院在一项化妆品巨头欧莱雅起诉网络拍卖巨头eBay售假案的裁决中,作出了eBay可以免责的判决。这一判决是最近几年LV、劳力士和爱马仕等多个国际名牌公司起诉eBay侵权案中最新的一起。虽然在之前的博弈中,这些国际名牌公司与eBay互有输赢,但是这些法律纠纷带给人们的思考远远超过了一场官司输赢的意义。最近,欧莱雅多次起诉eBay售假案均被法院驳回,遭遇败诉。法院更强调,有关监管责任应由品牌持有商负责。 各界认为,这很可能成为未来网购侵权诉讼的一个判决标杆。
5月13日,法国一家法院作出裁决,在化妆品巨头欧莱雅起诉eBay的案子中支持eBay。欧莱雅此前指控eBay允许在其网站上出售假冒的欧莱雅产品,提出索赔400多万美元的要求。这一案件的主审法官伊丽莎白·贝尔福特称,eBay公司不必承担在网站上销售假冒商品的责任。法官在裁决书中还补充道,eBay通过采取反假冒措施已经履行了对市场上其他商家负责任的义务。
eBay公司也为自身辩解道,过去的一年来公司已经投入2000多万美元解决假冒商品的问题。如果某家公司对eBay网站上出售商品的真伪存在疑问,eBay将撤销此商品的出售。但是,欧莱雅公司认为,eBay应该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和方式来阻止假冒商品的销售。
eBay法国公司总裁亚历山大·冯·斯奇尔梅斯特在一份公告中表示,法院的这一裁定是公司自身和消费者的胜利。eBay法律总顾问也表示欣喜于eBay与在线销售假冒商品做斗争的努力得到了法院的承认,并认为合作才是与假冒商品做斗争的最佳方式。欧莱雅公司在一份公告中称,为了建立一套抵制假货的共同措施,公司愿意接受法官要求双方合作的裁决。
法律交锋的焦点
那么在引起的诸多法律纷争中,争论的焦点是什么呢?
在2007年11月纽约曼哈顿联邦地方法庭的庭审上,eBay就曾与蒂芙尼公司展开过针锋相对的舌战。前者认为自己只是为买卖双方提供网络交易平台,不具有网上销售货物的所有权,也没有责任对每件商品鉴定真伪,而且称已采取多项打假措施,包括密切监督最常出现假货的商品目录、选择性限定销售数量和限制越境销售等。此外,还认为“打假”责任应由蒂芙尼公司承担,因为它拥有鉴别珠宝的专业知识。蒂芙尼公司则反驳道,eBay直接在其首页上以广告形式拍卖蒂芙尼珠宝,并从中获利,充当了假货的分销商,这构成了直接侵权和帮助侵权。
而在此次欧莱雅与eBay的法律纠纷中,争论的焦点也在于此。欧莱雅认为,eBay有责任采取更多适当的措施来杜绝在其网络上销售假冒产品。而eBay则否认指控,称自己只是为客户提供了一个便于购买和销售产品的交易平台,他们已经采取了反假冒措施并履行了应尽的义务,而保护商标权主要还应该靠欧莱雅自己。
争论本身的意义
有关专家指出,在这些法律交锋中,eBay的成败可能就在一瞬间,只取决于法官对两个问题的答案:eBay究竟是交易的“中介”还是“分销商”?“打假”应是谁的责任?
对于欧莱雅公司针对网络打假所作出的诉讼行为,一位化妆品领域跨国公司高管分析说,网站销售本身就是一个新鲜事物,对一些化妆品公司的管理层来说,鉴定真伪都是一个难题,更不用说作为“中介机构”的网站。这事实上是给世界名牌公司的管理提出了挑战。但是,这种打假是否要采取法律手段,法律手段又是否真正切实有效且具备可持续性,现在都没有得到验证。
分析人士指出,如果法官认为eBay和传统零售商一样,须对其销售的产品负责,那么将会对其经营模式带来严重威胁———eBay或者要停止拍卖高价名牌商品,或者需事先让卖家提供商品证明。这样做不仅成本高昂,而且操作难度极大。eBay的命运与整个电子商务行业息息相关,可以说,它的命运对全球所有电子商务网站都具有指导性的意义。
引发销售法规的变革
随着新的网络销售模式的兴起,传统的销售渠道遭遇了挑战。像欧莱雅这样的国际大品牌公司正面临越来越多来自一些拍卖网站上的假冒香水和化妆品贸易的挑战。这些网站上大量出售未经许可的奢侈产品,包括没有外包装的产品以及没有成分列表和警示等卫生和安全信息的产品,严重侵害了国际大品牌公司的权益,也危害了他们的品牌声誉。
目前,欧莱雅在欧洲五国诉eBay售假案中,除了比利时和法国的法庭已作出裁决,还有其他3国仍悬而未决,对于谁应为网络假冒产品买单,双方各持一词,而法庭的不一致判决对布鲁塞尔增加了压力,欧盟官员将考虑是否修改法规,不再允许奢华商品生产商自行决定商品如何销售,因为这些法规使他们避免了正常的竞争。欧盟将在明年春天前进行一次评估,而相关的游说活动也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中。
新闻链接 eBay与多家公司的博弈结果
近几年来,欧美法庭相继就国际品牌公司诉eBay案进行了裁决,这些裁决大部分均被法院驳回,遭遇败诉。
2007年7月,就美国著名首饰零售商蒂芙尼(Tiffany)公司起诉eBay一案,纽约一法院裁定eBay无需担负监管卖家在平台上出售商品是否正品的责任。法院强调,有关监管责任应由品牌持有商负责。
2008年7月,欧莱雅在欧洲五国诉eBay售假案中,比利时法庭首先宣判。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商业法院作出裁定,eBay无需为网站中卖家出售商品是否假货而负责,称eBay对其线上拍卖的产品“没有进行广泛监控的义务”,因此判定欧莱雅败诉,同时支付1.5万欧元的诉讼费。
2009年5月13日,法国的一家法院也就欧莱雅诉eBay售假案作出裁定,判决eBay免责。主审法官称,eBay不必承担在其网站上出售假冒产品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