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报综合消息 多渠道就业后,越来越多的大学生选择了开网店养活自己,但这在很多家长眼里,仍是孩子们的小打小闹,甚至是不务正业。日前,浙江省教育厅的一纸公文为大学生开网店“正名”,将业绩好的网店认定为自主创业,这意味着,开网店的大学生不仅可以享受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同等待遇,还可以获得更多的政策扶助。
首创开网店视作自主创业
昨天,浙江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从事电子商务(网店)进行自主创业认定的通知》,通知明确表示,业绩好的网店将被视作自主创业。
通知中说,凡是在浙江省开网店、尚未取得营业执照的全日制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都可以向学校提出认定申请,最终由省教育厅核定。
而高校毕业生开网店,可被认定为自主创业的,需要同时符合四项条件:其一,大学毕业生开的网店,信用积分要达到1000分,好评率(好评数与交易数的百分比)在98%以上;其二,月收入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其三,从事电子商务(网店)经营时间在三个月以上;其四,必须是高校毕业生本人注册。
制定政策的相关负责人表示,浙江省出于对大学生从事电子商务的重视出台了该政策,这在全国尚属首创。
利好可享自主创业的各项政策
据浙江省教育厅学生处的苗老师介绍,开网店的高校毕业生,经认定为自主创业的,除了可享受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同等待遇,参照普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办法办理就业报到相关手续外,最重要的,是可以享受到各项由自主创业带来的政策优惠。
“我们出这项政策,一是为了鼓励,表明教育部门认可毕业生通过开网店的途径来实现就业。更重要的是,在浙江各地以及浙江各高校都有相关自主创业的一些奖励措施,开网店划归到自主创业后,可以同样享受到这部分资金的扶持。”苗老师说,浙江省教育厅希望看到的是,在文件发出后,各地市能够视自己的经济情况,配套出台一些等同于自主创业的、能扶持大学生开网店的优惠政策。
希望网店贷款招工也有优惠政策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应届毕业生徐虎开网店已经达到了月营业额10万元的良好运转状态。连他在内,该网店已经解决了四个应届毕业生的就业:两个老板,两个客服。
尽管如此,由于没有进行工商的注册,徐虎仍无法享受一些开给自主创业的大学生的政策。当从记者口中得知,省教育厅发文给他们“正名”后,徐虎显得相当雀跃。
“真的?太好了!以后我也算是自主创业了!”徐虎说,现在网店要发展更快,最缺的就是流动资金,“而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很多,我可以申请学校对于这方面的资金支助了!我希望配套能有一些更细的东西出台,这样我们网店就可以和自主创业一样享受贷款、招工方面的补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