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消息,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对迅雷诉超级兔子侵权案作出判决,终审维持原判,超级兔子赔偿迅雷8万元并致歉。
据了解,迅雷起诉超级兔子侵权案起因于2008年4月。当时迅雷起诉超级兔子作者蔡旋,称其推出的“超级兔子”软件修改了迅雷软件,并获取非法利益。此后,法庭于08年7月9日首次开庭审理,法庭未作宣判,希望双方庭外和解,不过双方最终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实现庭外和解。
今年1月13日,迅雷诉超级兔子侵权案二审在广州中级法院开庭。当时开庭双方进行了激烈辩论,但法院未当庭宣判诉讼结果。
当时曾有消息称,庭审临近结束时,超级兔子与迅雷双方表示出愿意接受调解的意愿,旁听人员一度被要求现场回避。经过短时间的协商后,双方最终因分歧过大未能达成共识。
据悉,迅雷是否应起诉超级兔子曾成为很多网友关心的问题,在此前一项调查中,73.79%网友认为迅雷不应该起诉超级兔子。不过有分析观点认为,由于此次诉讼是“大告小”,因此网民的支持率倾向了一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