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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主导淘宝配合 11家炒作团伙自首

   时间:2009-08-04 16:10:08 来源:中新网编辑:星辉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中新上海网8月4日电 近日,杭州市工商局高新区(滨江)分局江北督察室主任石葳表示:炒作网店信用是继“经营黄色网站、使用木马、病毒牟利、提供网络色情服务”等之后的新型互联网犯罪典型,其危害不仅仅是不正当竞争、欺诈消费者,还会破坏我国来之不易的良好网络商业环境,破坏诚信、破坏和谐社会。工商部门会支持各大网络零售平台,和炒作者斗争到底。

    另据了解,为构建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配合工商总局的“四高目标”,在杭州市工商局高新区(滨江)分局指导下,亚洲最大零售商圈淘宝网开展了淘宝 “诚信自查活动”,号召淘宝会员诚信经营,活动得到了广大消费者与诚信商家的广泛支持,社会反响强烈。

    在杭州市工商局与淘宝网的密切配合下,已经有3000家网店删除了自己的虚假信用。同时,国内最大的炒作团伙网丫网宣布退出,另外还有11家炒作团伙在帐户被冻结后,主动自首。

    律师表示:刷钻和挑动卖家闹事的行为和团体,涉及法规《工商管理条例》《反不正当竞争法》《刑法》等。
 
    根据《工商管理条例》:对于注册公司的刷钻,可以用超出经营范围、非法经营等罪名作出处罚;超出一定金额的可以按照《刑法》相关条例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有不正当竞争的主观意愿,并实施了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且造成了损失,可以根据相关法规追究民事赔偿责任,金额特别巨大,影响恶劣的,可以按照我国《刑法》相关条例追究其刑事责任。情况特别恶劣的,可以直接按照相关法律中“诈骗罪”的条例予以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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