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04年期间,TiVo起诉美国EchoStar公司侵犯其“多媒体时间规整系统”(multimedia time-warping system)中的一项专利。利用该技术,用户可在观看某个电视频道的同时,录制其他频道正播放的节目内容。后EchoStar被Dish收购,因此Dish承担了这起诉讼案EchoStar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2006年成立的一个陪审团认为,Dish所生产DVR(数字视频录像机)侵犯TiVo一项技术专利的事实成立,因此需向后者支付7390万美元赔偿金。Dish曾就此两次提出上诉,但都被上诉法院维持原判。
Dish曾表示,该公司数年前已对DVR软件进行了升级,并去掉了相应侵权功能。但TiVo认为,Dish自家软件性能并没有取得重大进展,因此无法改变侵权的事实。今年6月,Dish被判蔑视法庭,因此要求Dish向TiVo支付1.03亿美元赔偿金。
在TiVo最新的诉讼请求中,要求Dish向其支付10亿美元赔偿金,称该数额相当于Dish过去5年中从DVR产品中所获得的利润。但该案主审法官戴维·福尔索姆(David Folsom)认为,Dish侵权行为非属故意,且愿意尽力清除相应侵权技术,因此判定Dish向TiVo支付约2亿美元赔偿金。
诉讼双方皆表示,对法院的最新判决感到满意。TiVo周六在一份声明中表示:“我们对法院的判决感到高兴……通过这项判决,我们向双方的最终解决方案又迈进了一步。”Dish则表示,很高兴看到法院驳回了TiVo所要求赔偿10亿美元的诉讼请求,“我们相信,Dish将最终赢得这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