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天津视窗9月12日电:近来,一些天津市民发现自家电脑在无线上网时网速很慢,后发现无线网络被别人盗用。记者调查中发现,一种名为“蹭网卡”的设备正在电子市场销售,安装后可免费使用他人的无线网络。法律专家指出,“蹭网”实属盗窃,涉嫌犯法。
目前使用无线网络上网的人越来越多。“蹭网族”在电脑上加装一套无线网络接收设备,再用该设备破译周围无线网络使用者设置的密码后免费上网。一些胆小的“蹭网族”只是在深夜悄悄地使用别人的网络,而另外一些“蹭网族”则经常使用BT等下载工具下载电影等,影响被蹭网人的正常使用。
昨天,记者在本市部分电子市场看到,一些摊位正在悄悄地销售“蹭网卡”,售价在200元左右,并表示可以“终身免费使用无线网络”。
这种“蹭网卡”约鼠标大小,通过USB接口安装在电脑上,拉出一根天线,电脑就会自动搜索周围的无线网络用户,共享他人的网络资源。摊主告诉记者,现在这种“蹭网卡”在北京、杭州已非常流行,天津刚刚才有。
一位电脑工程师表示,“蹭网卡”实质上是一种大功率无线网卡,普通的无线路由器覆盖距离在10米左右,而“蹭网卡”功率较强,信号的搜索范围可达数百米。同时,“蹭网卡”配备了密码破解软件,破解一组密码只需几分钟。由于辐射量是正常路由器的几十倍,长时间使用“蹭网卡”会给身体造成伤害。
法律专家指出,“蹭网族”通过破解上网密码的方式,占用他人网络资源无异于盗窃行为,在明知使用他人无线信号会影响其上网速度仍使用该信号,事实上已构成民事侵权行为。“蹭网族”可被要求分担上网费用。此外,“蹭网”现象在国外也有发生,如新加坡已明确界定“蹭网”属犯罪行为。(孙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