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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监管“秒杀”是“杞人忧天”?

   时间:2009-10-13 10:22:18 来源:新浪编辑:星辉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近来,围绕网购的秒杀活动报道屡见报端。在北京某高校念书的手机网民小崔就用仅仅4秒钟时间在8月18日中午12点30分零4秒的“淘宝网1元买汽车”活动拍下4.69万元的某国产品牌轿车。9月25日至9月30日在淘宝网上举办的涉及到联想、飞利浦和惠普等知名品牌产品的秒杀促销活动更是吸引了高达18亿人次参加。

 

网购中的秒杀活动越来越多,参与者也众多,其影响力也越来越大,已经成为网购中的一个重要促销手段。这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近日就有专家提出,“秒杀”活动是一种“以小博大”的投机行为,卖家诚信问题值得担忧,应该为“秒杀”之类的一元“大餐”制定规则,建立监督机制。

 

专家的意见表面上很合理,任何商业活动都要遵守一定的规则,“秒杀”活动作为促销活动之一也一样要遵守规则。但事实上并非如此,专家的担忧完全没有必要,目前为“秒杀”制定行业规则是不可行的,也没有必要的。

 

所谓“秒杀”,是指网络卖家发布一些超低价格的商品,让所有买家在同一时间通过网上抢购进行的一种促销方式,由于商品价格非常低廉,一上架就被抢购一空,有时甚至只需要一秒,因此形象地称为“秒杀”。很长的一段时间,这种火爆的销售模式仅仅在淘宝网的中小卖家中流行,随着时间的推移,众多大品牌厂家也开始采用这种促销方式。

 

“秒杀”作为网络销售促销方式的一种,其中不存在所谓专家所说的是“以小搏大”。“以小搏大”是付出小的利益能换回巨大的收益,也可能一无所有,赌博就是最典型的一种行为。而“秒杀”绝非如此,是消费者熟练地掌握网络购物技巧之后,在第一时间内抢购回该商品,在没有抢购到手之后,消费者利益不会受到任何损失。消费者根本不需要投入小钱去搏价值高的商品。“以小博大”之说根本就站不住脚。

 

与此同时,电子商务企业拿出商品以超低价格来做促销,只要消费者第一时间抢购到就会成交,消费者支付低廉的价款获得商品。一旦消费者没有抢购到,也不用支付任何费用,商家也不会有任何收益,更不用说借此来“敛财”。“秒杀”活动整个过程中不存在丝毫的诈骗财物行为,提高到行业监管的高度是完全没有必要的。假设“秒杀”活动是消费者都分被支付1元钱,然后再在第一时间抢购,先抢购到的消费者得到商品,其余的消费者无法退回这1元钱。这样,加强监管,保证公正性才是尤为必要的。

 

更何况,电子商务对诚信的要求非常高,一旦借虚假“秒杀”活动来哗众取宠,吸引消费者关注,势必会被消费者所抛弃。这是任何电子商务企业都明知的,在没有任何经济利益的驱使之下,草率地拿“秒杀”活动来吸引消费者,完全是不可能的。因此,所谓的专家提出要为“秒杀”活动来制定行业规则,完全是“杞人忧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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