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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朋普乐原是“第一盗版商” 被判罚121万

   时间:2009-10-23 15:29:32 来源:互联网编辑:星辉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挖贝网10月23日消息 随着《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正式实施,互联网版权纠纷日益被关注,法律对维权案件的实际判罚也成为人们所期待的衡量版权价值的天枰!日前,中国网络影视盗版被判罚金额最大的案件正式敲定:北京因赛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5a5e.com想网) 和大连网通因盗播影视节目,被一审判罚1214638元,成为网络影视维权第一案。

然而令人匪夷所思的确是:被告北京因赛思(5a5e.com想网)竟然就是如今在媒体上叫嚣“反盗版”最凶的优朋普乐,被法律裁定的“中国第一盗版商”反而高打正版旗号,这不得不让人质疑目前一些互联网版权利益联盟维权的公信力,甚至是对真正正版维权的嘲讽!

据了解,优朋普乐2004年与辽宁网通共同组建想网(5a5e.com),也就是网络影视维权第一案中的被告,而优朋普乐的CEO邵以丁也正是因赛思的创始人。该公司与多个地市电信运营商开展电信增值业务,向用户提供收费的在线影视点播业务。但是这个公司一边通过电信企业收费,一边却公然藐视知识产权保护,肆意盗版。而电信运营商疏于监管,殃及自身。

近年来,虽然版权人对网络盗版的打击力度和深度的发展,盗版行为也开始变得更加隐蔽,和法律躲猫猫。一些不法企业通过“嵌入网页”、“链接式盗播”和“展示页面与影视内容不在同一网站”等方式隐蔽违法行为,或者签署“代为赔偿”的无效合同欺骗客户,气焰十分嚣张。在本案中,优朋普乐的因赛思公司(5a5e.com)既签署了“责任协议”,也把节目播放地址隐蔽在大连网通主站之外的地址,但最后依然没有能逃避法律的严惩。而信任其承诺的客户,也落得名利两失。

据悉,优朋普乐的因赛思公司近年来被判罚的案件诸多,包括瑞亚阳光因多部片源版权的起诉,盗播《疯狂的石头》被判罚6万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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