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北京市一中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法院认定微软公司侵权成立,判令微软公司停止生产和销售涉及侵犯中易公司知识产权的操作系统。
微软的输入法中,使用郑码输入法10年之久,却没有支付任何费用。拥有该输入法著作权的北京中易中标电子信息技术公司以美国微软公司违法使用郑码输入法、侵犯相关知识产权将微软公司起诉。昨天,北京市一中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法院认定微软公司侵权成立,判令微软公司停止生产和销售涉及侵犯中易公司知识产权的操作系统。
郑码输入法是由《英华大辞典》主编郑易里先生及其女儿郑珑共同发明的,1989年获得中国发明专利。 1992年,北京中易电子公司经郑易里先生及郑珑授权,对该专利进行使用,开发、研制、设计了符合国家标准的宋体、黑体两套中文汉字字库,并获得了国家专利。
原告称,1994年,刚刚打入中国市场的微软数次派人到中国考察,试图找出一款汉字输入法加入Windows操作系统,以便更好地适用于中国用户。1995年,在原国家电子部的牵线下,微软确定在Windows3.2和Windows95中优先使用郑码输入法和中易字库,双方签下授权协议。原告表示,微软公司从1998年至今,在开发并投放市场的Windows98、Windows2000 和WindowsXP等新产品中均预装了郑码及中易字库,至今已有10年,却未就商业使用进行任何签约,也未支付任何费用。
中易认为,微软的行为已严重侵犯了公司的知识产权,遂将微软公司起诉。
此案审理期间,微软公司将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和郑码的发明人起诉到北京市一中院,要求法院确认“郑码”专利无效,其理由是郑码“不具有新颖性”、“不具有创造性”。市一中院经过审理,判决驳回了微软的诉讼请求。
“郑码”告微软侵权案经过两年多的审理,法院终于给了中国发明人一个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