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用一个亿资金,带动中国1.45亿网购用户,向售假网店、制假窝点全面宣战”。昨日上午11点,淘宝网对外发布了2009年“2号打黑行动”。淘宝称,交易平台对线上经营者有引导、监管的义务,但从法律意义上讲,没有“打假”的权利,因而,淘宝会将发现和掌握的有关信息、证据,提交给相关企业和工商、公安、消协等部门,将打击假货之风从淘宝延伸到线下制假售假的黑色产业链。 □首席记者 杨霄 实习生 高洋 贺敏楠
莫以打假之名向电子商务泼脏水
从消费市场发展的现状和历程上看,假货是一种社会现象,它的存在有着多种因素。淘宝不是执法机构,假货也不是网络和淘宝独有的问题,而是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一个毒瘤。在坚决抵制假货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的同时,我们也反对简单地把打击假货和打击淘宝等同起来的行为,对于某些故意以偏概全、混淆概念,以打假之名义,行打击淘宝网之实,给中国电子商务泼脏水,阻碍电子商务发展的人,我们更明确表示反对。
——摘自“淘宝网全民打假倡议书”
2000万用于消费者保障基金,8000万用于建立专业“打假”团队和专业取证
淘宝对于“2号打黑行动”作出的官方解释是:淘宝是以电子商务为代表的新商业文明的倡导者,一直提倡以透明、诚信、责任和全球化为特色的新商业文明。而制假售假行为不仅损害了消费者和淘宝广大卖家的利益,更阻碍了新商业文明的进程,所以,淘宝坚决打击制假售假行为。截至昨日,淘宝共查出1946588件假货,封杀9834家售假网店。
淘宝称,一亿元的资金投入,将会分为两个部分使用。其中2000万元将作为“消费者保障基金”,消费者在淘宝购物时,若买到假冒商品,淘宝将对其进行先行赔付。
其余8000万元的主要用途,则是建立专业的“打假”团队,多数用于专业取证。将发现和掌握的有关信息、证据提交给相关企业和工商、公安、消协等部门,将打击假货之风从淘宝延伸到线下制假售假的黑色产业链。
以耐克为例,2008年,淘宝帮助耐克处理假冒商品多达16次,下架商品达488360件。
2009年,仅化妆品,淘宝每月平均下架的假冒商品就超过10万件,而品牌所有者或执法机构只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明,淘宝都会在第一时间内协助其完成“打假”。
2008年,飞利浦、阿迪达斯、资生堂等知名国际品牌都给淘宝发来感谢信,肯定淘宝在保护知识产权和打击水货、假货方面作出的努力与成绩。
由此不难看出,无论是投入规模,还是战略纵深度,淘宝的“2号打黑行动”都堪称空前。淘宝的这一系列行动,也是中国网购史上第一次有互联网贸易平台对“假货”、“冒牌货”等实施凌厉的打击。
相比较今年7月份淘宝展开的打击“炒信”的“1号行动”,“2号行动”可以看做是亚洲最大零售网络平台淘宝为了保持行业地位及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形象,“疗伤必须剜疮”之举。
打假不能只靠淘宝一己之力,1.45亿网购族,一起上吧
与“2号行动”同时出炉的,还有一份“淘宝网全民打假倡议书”。
这份倡议书既彰显了淘宝“打假”的责任感、态度和决心,以及呼吁1.45亿注册用户“同仇敌忾”的号召力,字里行间也流露出对于“牛皮癣”一样的假货的无奈与尴尬。
中国网购市场发展了十年,“假货”横行了十年。淘宝认为,在线下市场,假货泛滥的程度远远超过线上。同时,淘宝的打假工作效率远远高于线下。但“假货”这一诟病,绝对是延迟国人网购消费的核心因素。
国内某消费与市场研究专家分析,打击网络假货,不仅要依靠网上零售平台实施的各种打假方法,更要从根本上堵住假货的现实性渠道,因为当前市面上有太多的假货制造商,对他们的打击力度又较轻,所以,假货才会卖到网上。
淘宝自2003年成立以来,针对售假等信用缺失问题所作出的举措一直没有间断过。从2007年,淘宝推出“消费者保障计划”(包括“先行赔付”、“7天无理由退换货”、“假一赔三”、“如实描述”),到如今,淘宝又建立消费者保障基金,对消费者进行先行赔付,这些行动无不体现了淘宝打击售假的决心。
具体到行业,还有“保健品准入制”,所有网上销售的保健品必须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批准文号;所有上架图书,都必须录入ISBN编码库;所有书籍类卖家,必须提供“出版物经营许可证”……这也杜绝了假货出现在网络上。“交易平台有自律和监管的义务,但从法律意义上讲没有‘打假’的权利。”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姚欢庆认为,打击网上售假要想取得切实的成效,必须获得品牌所有企业、当地政府、执法部门的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