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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稿】“消费者年”与淘宝转型

   时间:2010-01-13 09:28:57 来源:中国企业家网站编辑:星辉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筹划近半年时间的淘宝全网消费保障计划将于1月15日先行启动,而春节后,国内首个电子商务网站自发组织的消费者权益平台——淘宝消费者维权保障平台将正式上线

    【《中国企业家》网站专稿】1月12日,淘宝网宣布,2010年将成为淘宝的消费者年。作为具体措施,筹划近半年时间的淘宝全网消费保障计划将于1月15日先行启动,而春节后,国内首个电子商务网站自发组织的消费者权益平台——淘宝消费者维权保障平台将正式上线,淘宝将为此投入1亿元人民币。届时,1.7亿淘宝用户在淘宝网上购物时的权益,将受到电话呼叫中心、网络维权平台及全网购物保障等全方位保障。

     对于消费者的投诉,淘宝网要求卖家必须在48小时内响应;逾期不响应的,淘宝消费维权人员将在48小时内介入处理;淘宝网承诺,所有交易纠纷淘宝将会在30天内全部处理完毕。对于卖家超过承诺时间发货的,消费者申请退款48小时内卖家无响应的,系统将自动退款。

    2007年以后,随着用户规模的急剧扩大,淘宝网开始将服务重心从过去的卖家转向买家,由此进行了一系列倾向淘宝买家的政策调整。而保证网络消费者的用户体验成为其中的重点,淘宝网推行的消费者保障计划等系列网购保障制度目前有超过45万卖家加入该计划。在此之前,网络购物,尤其是C2C网站上假货充斥,而用户的维权成本则相对较高,但“仿货”或者“假货”是中国C2C网站聚集人气和形成销售规模的重要来源,因此淘宝等C2C网站一直对所谓“原单”或“A货”采取了默许策略。不过随着淘宝在2008年下半年开始出现单月盈利,上市也开始被提上日程,规范淘宝网站上销售的商品品质以及售后服务就成为必然。2009年,淘宝网高层,包括阿里巴巴[19.64 -1.11%]集团创始人马云也开始在各种场合高调提出“打假”。

    对淘宝卖家及其所售商品的要求越来越严格,意味着淘宝网上小卖家的经营压力将不断增强。事实上,淘宝网近年来从C2C,向B2C的业务模式转型趋势明显,淘宝一方面鼓励淘宝网上成长起来的大C卖家向B转变,推出自有品牌,另一方面,淘宝则在吸引优衣库、戴尔等传统品牌商品进入淘宝网,鼓励这些拥有强势传统渠道的品牌商推出专门为网络销售定制的“网货”。2010年初,淘宝网进行改版,B2C业务的淘宝商城和淘宝电器城被放到了淘宝网首页中仅次于淘宝搜索的最显眼位置。

    淘宝网总裁陆兆禧表示,随着网络购物的深入人心,网购已经成为主流人群的主流生活方式,当前随着国家拉动内需消费的不断深入, 国内消费的需求正逐步被唤醒, 在此同时,如何有力地保障消费者权益,是当前消费市场急需解决的重要课题。淘宝网在探索建设新商业文明过程中,已经建立起包括支付宝、信用评价体系、消费者保障计划等系列保障制度。将2010年定为消费者权益保障年,旨在提醒广大的淘宝商家, 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正在觉醒, 商家只有切实做好消费者权益的维护,才能在未来快速增长的网购市场上获得持续地发展;同时也提醒所有淘宝员工提高服务意识,将淘宝的购物保障体系做踏实,让消费者在淘宝上购物更放心。“淘宝网要成为消费者的购物天堂,消费者权益保障这一步必须认真做好”,陆兆禧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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