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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3月15日前实施网店实名制属误传

   时间:2010-01-23 09:30:36 来源:互联网编辑:星辉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昨日,国内有媒体报道称“国家工商总局拟定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预计在今年3月15日前夕颁布。根据意见稿,个人在网上开店须实名注册,具备条件的还应办理工商登记注册。”消息甫发,便在网上引起热议。然而,昨日,当本报记者致电工商总局求证此事时,工商总局相关负责人称,此消息是“误传”。

据22日国内一媒体报道,从去年7月份起,国家工商局宣布将网络购物纳入监管范围,并出台《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办法》规定,交易量不高的个人卖家必须核查真实身份信息;而对网络交易的大卖家,则需要办理执照和缴税,按我国现有税务法,经营型企业在网上交易应缴17%的增值税,如只是买进卖出的店家,应缴纳4%的增值税。该报道称,目前工商总局正在全国工商系统内部征求意见,今年“3.15”前有望正式颁布。

针对此事,本报记者昨日先后致电成都市工商局、国家工商总局求证。成都市工商局负责人称,该办法仍处于征集意见的阶段,具体颁布时间和细节尚不清楚。而国家工商总局相关负责人则称,上述报道是“误传”,工商总局正在考虑发出公告,澄清事实。

作为国内最大的个人网络交易平台,淘宝网目前已经实施了卖家实名制,记者随后致电该网站,其相关负责人的第一反应是“假新闻”。对于相关部门出台规定,规范网络交易的做法,淘宝表示欢迎,但对《办法》具体何时实施、实施的细节,该负责人表示并不知晓。

关注电子商务的专家对记者表示,对网络交易进行规范的相关制度的确有望在今年内出台。但规定出台之前,通常会在网上征集意见,目前已经是1月底,网上仍未见动静。从时间节点来推算,“3.15”之前出台《办法》“恐怕来不及”。

采访中记者还了解到,为了加强对网络交易的监管,成都市工商局已经组建了网络监督管理处。不过该处负责人表示,对网络商家监管的目的是树立公众对网络交易的信心,而不是把它管死。“目前我们的监管对象都还是针对实体商家”,他说,一旦发现问题,都会要求商家立即更改网站内容,下一步可能会对这些网站颁发电子营业执照,并要求其在网站显要位置张贴。(本报记者许凤婷肖刚)

网店实施实名制网友看法不一

永乐绘淘宝商城:强烈支持国家要求个人开网店实名制,提高入住门槛,保障我们这些实体商家的利益。那些小卖家,见利就走,搞得谁都赚不到钱。

WayneChang:注册可以,但是请不要以注册为名滥收费。

晓风清月:这下郁闷了。淘宝网网店的盈利模式就是低价微利,这笔注册费用大大增加了网店运营成本,物价要涨了,我们快乐的网购生活啊!

王留生:未来网购市场将会由低端化向中高端趋势发展,快递费已经将许多质量大、价格低的产品排除在整个体系之外,税的增加会排除掉另外一批利润低的产品!希望工商总局在办证和收税的时候要互联网化一些。我不反对监管,但希望能起到应有的作用,最起码把假货打击干净。

老蒋de快乐时光:这政策非常支持啊!不知啥时候能真正实行起来?

百合生活2010:这个举双手赞同,网络是虚拟的,商品是真实的,不能买个东西到底从谁手里买的都不知道。至于征税也不反对,但如此一来,怕是今后很难买到价廉物美的东西了。

记者手记

监管网上交易也要松弛有度

据CNNIC监测,2009年中国网络购物市场交易规模达到2500亿元,较2008年翻番增长。随之而来,消费者对网购的安全性、品牌、服务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目前,网上交易对网店如何管理,如何保障网上购物消费者的权益不受侵害,在我国仍是一个法律空白。

记者了解到,各大网络平台采取的保障消费者权益措施仍带有强烈的自律色彩。国内几大电子商务巨头如淘宝等,大多实行实名注册,但中小型网络交易平台则没有作出实名注册要求,更多是依靠自律来进行诚信建设。比如淘宝网上“钻石级”卖家相当于网络中的名牌企业。

“从事经营活动,办理工商登记理所当然。对电子商务的经营者进行实名制注册,将解决我国电子商务发展中存在的诚信缺陷问题。”有电子商务专家认为,它可以规范电子商务的发展,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利益。但他同时表示,不能管得太死,限制多了会遏制电子商务的发展。比如,淘宝网网店的盈利模式就是低价微利,一笔注册登记费对其也是不小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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