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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店卖家向消费者“玩阴的” 被淘宝处罚

   时间:2010-01-27 10:42:22 来源:新浪编辑:星辉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小优是淘宝网的一名资深买家,近日,她像往常一样在一家加入淘宝消费者保障计划的网店中购买了几件衣服。不料几天后收到商品时,发现商品并不完全如网店图片中展示,衣服边角出现许多线头。因此,小优很快决定给卖家“中评”,也算是给接下来的购买者提个醒。

    卖家看到该评价后是相当重视,立即联系小优,表示愿意做好售后服务退款退货,希望她能取消这个中评。小优一想这样也挺合算,便一口答应,随即将商品通过快递送了回去。

    然而自此,小优就联系不上卖家了,旺旺、手机,全都找不着人。一怒之下,小优立即按照淘宝消费者者保障计划的流程将其投诉到淘宝网。淘宝网消费者维权部工作人员介入调查后认为,买家提供的旺旺沟通凭证真实有效,卖家理应遵守约定。因此决定,强制该卖家按照约定退款并依照规则进行了处罚。

    数据显示,2009年淘宝网注册用户已达1.7亿,年交易额超过2000亿元。因此,为了更好的开展网络交易,提升网络消费体验,淘宝网决定将2010年为淘宝的消费者年,保障消费者权益成为淘宝今年的第一大关键词。淘宝网表示,如此决定旨在提醒广大的淘宝商家,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正在觉醒,商家只有切实做好消费者权益的维护,才能在未来快速增长的网购市场上获得持续地发展。

    事实上,早在2007年,淘宝网就推出了包括如实描述、7天退换、假一赔三等服务条款的消费者保障计划,为消费者提供全方位的购物保障。1月15日,淘宝斥资一亿推出全网购物保障计划,将这一被证明是成功的网络购物保障服务推广到淘宝网所有店铺。相关人士指出,从目前状态来说,网络零售的购物体验和购物满意度是超远超线下购物,维权效率也远远高于线下。春节后,淘宝还将上线国内首个电子商务网站自发组织的消费者权益平台——淘宝消费者维权保障平台,允许消费者网上可以自助完成维权投诉,并且随时监督投诉进展情况,以便追究责任。这标志着,淘宝在消费保障方面先行一步,让网络购物服务全面超过传统购物模式,提升网络购物口碑,加速推进网络购物市场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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