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团省委29日晚上发布《广东省青少年网络危害状况调研报告》称,该省青少年网络依赖人数方面,在校学生占21%左右,并且随着年龄的增长,比例越来越高,到高一时达到顶峰,如四年级网络依赖学生所占比例为7%,高一为32%;在网络依赖程度方面,轻度网络成瘾者占18.5%,中度占2%,重度占0.5%,若按中度网瘾2%计算,广东省青少年网瘾人数达46万。
《广东省青少年网络危害状况调研报告》指出,在上网途径方面,74%的在校学生在家上网,16%的在网吧上网,30%的用手机上网,说明网吧对在校学生的影响已呈消退趋势,家庭教育和监管是预防和避免青少年网络危害的根本性关口;在上网频率及时间方面,46%的每周上网一两次,仅有13%的几乎每天都上网,说明在校学生对网络依赖程度不高;仅有6%的每次上网超过5小时,说明在校学生沉迷网络的问题不明显;92%的在双休日及节假日上网,说明在校学生安排上网时间较为合理。
在上网内容方面,在校学生上网聊天的占68%,听音乐、看电影的占60%,查资料的占47%,玩游戏的占45%,说明在校学生上网内容能够兼顾学习与娱乐。在手机上网方面,41%的学生使用手机上网聊天,26%的偶尔接收过淫秽不良信息,4%的经常接收,说明网络中充斥着暴力色情等不良信息,极易为青少年所接触。
与在校学生相比,未成年犯沉迷网络的时间更长,受网络不良信息的影响更深。在上网途径方面,90%的未成年犯都在网吧上网,说明网吧对青少年的负面影响仍然十分明显。在上网频率及时间方面,60%的未成年犯几乎每天都上网,88%的在晚饭后上网,而且中午和早上上网的比例也分别占到29%和21%,说明他们上网频率高,没有节制。
在上网内容方面,未成年犯上网聊天的占84%,玩游戏的占75%,听音乐、看电影的占70%,而查资料、浏览新闻、看书等积极层面目的均不足6%。可以看出,未成年犯基本的人生价值追求是享受型的,消极意义大于积极意义。
在手机上网方面,48%的偶尔接收过淫秽不良信息,14%的经常接受。可见,严重沉迷网络和网络不良信息已经成为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一个重要诱因。
有关专家表示,长期沉迷网络对青少年的身心健康都造成了不良影响,如视力下降、免疫能力降低、焦虑、颈椎病、眼病等,也对青少年正常的学习、工作、人格品行、人际关系造成了危害,如30%的网瘾学生经常感到疲劳,29%的经常感到心理上有压力,39%的经常感觉睡眠不足。
对此,专家们建议尽快出台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各相关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加强网络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理网络违法行为;分级管理游戏,加大网吧规范管理和黑网吧打击力度,规范网瘾矫治机构,建立未成年人绿色网吧;加强对学生和家长的网络教育,重视学校素质教育和团队工作,进一步增加和完善青少年活动场所建设,免费开放公益场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