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外媒体报道,维亚康姆2007年曾以侵犯版权为由,起诉了谷歌旗下视频网站 YouTube,不过这些包括机密信息的法庭文件却被尘封了三年。直到今天这些信息才最终得以见天日。
根据这些文件,YouTube的联合创始人 陈士骏曾告戒另一位联合创始人停止在网站发布盗版视频。另外,文件还显示维亚康姆早在谷歌之前,就在2006年想以17.6亿美元的价格收购 YouTube。2007年维亚康姆起诉YouTube并寻求超过 10亿美元的赔偿。这家媒体公司指控YouTube为吸引更多用户早期曾允许盗版视频出现在网站上。
YouTube一直声称自己是遵守网络版权法的,如果发现有侵权视频会立即删除。2005年2月 YouTube成立,不到6个月后陈士骏曾向另一创始人乔德·卡利姆(Jawed Karim)发出邮件,称后者的行为可能导致版权问题。陈士骏在2005年7月19日的电子邮件中写到:乔德,请停止在网站发布盗版视频,否则我们将因未负责保护版权而陷入麻烦。
YouTube就此发表声明称,陈士骏的邮件指的是那些在网上流传的视频,并未涉及媒体内容的版权。在2006年谷歌收购YouTube前,卡利姆已经离开了公司。
维亚康姆起诉案的焦点之一是,YouTube在被谷歌收购前是如何监控版权问题。维亚康姆认为,YouTube的职员意识到了受版权保护的视频被非法张贴在网站上,但常常只看到这些专业视频可吸引更多观众而忽略版权。
但YouTube的律师称,受版权保护视频是来自盗版者还是来自电影和电视公司无法知道,如果制作公司发表版权声明,YouTube会按照《1998年数字千年版权法》的规定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