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315的临近,一些“打假”人士也越来越活跃,而为了争夺“地盘”,这些“打假”活跃分子竟然不惜互相攻击,让我们不得不慨叹,“打假”难道真有那么多的油水?能让这些“知名人士”放下一贯尊贵的脸面?
号称资深的互联网络人士的“网络打假团”团长黄相如最近就与老牌“打假专家”王海在媒体上打开了嘴仗。
黄相如宣称,王海不懂互联网,更不懂依托互联网诞生的网购,网络打假需要有一些创新的方式,王海已经过时了。
而王海则说,感觉“网络打假团”有炒作痕迹。“网络打假团”面向消费者免费,是因为他们很难给消费者提供什么帮助。
面对网络购物这块“肥肉”,两个打假专家已经有些迫不及待的开始正面交锋,争夺市场了。
不过,这些打假专家“打假”真的是为了消费者吗?
新快报最近就有一篇报道,揭露了很多打假团体和人士的真面目。不少网站以“维权、投诉、打假、315……”为域名,但其实并非政府部门主办。个别网站借曝光之名涉嫌诈骗牟利。网友的发帖“晒黑”,却成为部分网站以这些资源与商家谈判牟利的工具。
某维权网站工作人员余先生说,网友投诉是维权网站的主要线索和资源,也是网站获取利润的基础。看看,连这些打假团体自己都承认“是网站获取利润的基础”了,真是明目张胆呀。
315的初衷是为了更好的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但是,随着社会商品化的进程,一些头脑灵光的人士却以此为契机牟取私利,如果消费者由于轻信了这些团体而受到损失,谁又能代替消费者向这些打假团体讨个公道呢?
据媒体调查,大部分打假团体均是民间组织,甚至其网站连备案都没有,缺乏了应有的监管,谁又能相信他们?举着打假的大旗,自己却在做着类似的勾当,消费者的利益究竟靠谁?
另外,我们还看到了一个不好的趋势。这些所谓的打假团体在利用一些个案对企业进行敲诈。要知道企业才是创造社会价值,维持商品流通,甚至社会稳定的基础。失去了企业,消费者连收入来源都没有了,又何谈消费,何谈维权?
记得前一阵“网络打假团”刚出现时,网上就出现了多篇“淘宝欲一亿元收购‘网络打假团’”的帖子和新闻,一个刚出现的组织价值一亿吗?淘宝不会自己建立类似机构吗?淘宝收购之后,“网络打假团”还算第三方机构吗?这些基本的逻辑在当时的传闻中均没有任何表述,有的只是“消息人士透露”等等摸棱两可的话。而就是这种没有任何根据的东西却在网络上大肆流传,从中可以看出人工传播的痕迹相当明显。
当然,明眼人一看就明白了,这些文章的目的就是向淘宝等网购平台传播一个信号,要想“网络打假团”不继续搞,就需要给“网络打假团”、给黄相如掏钱,这是什么行径?相信稍微懂点法律的人都明白,亏“网络打假团”还号称组织了强大的律师队伍!
当然,借助315或者打假等进行“名维权,实牟利”的组织肯定不止这些,但管中窥豹可见一斑。
我们需要维护消费者的利益,但是,我们也应该维护企业的利益,双方都是社会发展的基础,任何一方受到伤害都是整个社会、全体群众的损失。
假要打、权要维,个人组织不能信,否则,面临消费者的可能将是二次伤害,而真正的消费者和企业也可能在这种不规范的维权中两败俱伤,而得到利益的只是哪些名义上的“打假砖家”、“资深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