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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修正“个人资料保护法” 人肉搜索合法

   时间:2010-04-29 15:29:55 来源:互联网编辑:星辉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台“立法院”三读通过“个人资料保护法”,在修正后,人肉搜索变为合法,让警方未来通过人肉搜索有了法律依据。这也意味“全民警察”的时代即将来临,数以百万计的网友帮助警方高效找人,警方戏称“这下子线民也越来越难混了”。这项法案也立即获得网友们的一致赞同。

事实上,最近岛内网友人肉搜索屡建奇功,包括董氏基金会公布三岁幼童抽烟喝酒影片、无脑妹破坏公物,以及恶阿嬷掌掴孙子事件,都通过网络人肉搜索,在短时间内找到人,效率之快和资料之详尽,连警方的户籍单位都自叹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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