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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天才”变身黑客网上行窃130多万元

   时间:2010-05-20 09:55:06 来源:互联网编辑:星辉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宁波某日用品公司建有一套网络营销系统,但在一段时间内,客户打往该公司支付宝账户的钱款却被神秘“截流”,流向了另一个陌生的支付宝账户.导演此案的是 一个年轻的计算机“天才”.昨天,海曙区人民法院审理并判决了这起全国罕见的计算机犯罪案.本案被告人李某,今年27岁,原籍重庆市.李某所学专业为英语,但其对计算机技术却更感兴趣,早在读高中时,他就开始钻研计算机应用技术,并自学编程.

2005年,大学毕业不久的李某来到深圳发展,开设了一家软件公司.李某虽然有着极好的计算机天赋,但性格内向,不善经营,因此,公司业务开展得并不顺利,在公司开张后不久李某就背下了10多万元的债务.

2006年,经过朋友推荐,李某成为了宁波某日用品公司的分销商,经营保健品.其实,痴心于IT行业的李某对此并不感兴趣.此后不久,他注意到这家公司的网络销售系统存在漏洞,但当时的李某并没将此放在心里.

2008年,金融危机暴发,李某经营的公司大亏损,如果没有新资金的注入,公司就要倒闭.走投无路间,他想起了宁波的这家日用品公司那个漏洞百出的网络销售系统.

“黑客”攻击,盗取 130多万元巨款

宁波的这家日用品公司实力雄厚,日常往来的资金数量非常可观.为经营需要,公司的网络销售系统设立了几个用于收款的支付宝账户,客户采购公司产品后,可以通过网上银行,把钱直接打进这几个账户.

但这个系统中的数据库存在明显的漏洞,李某使用黑客技术,轻而易举地进入了其中,并来了个“狸猫换太子”:他把这家公司的收款支付宝账户替换成了自己的支付宝账户,其结果就是,客户打到这家公司的钱实际上落到了李某的账户中.仅仅几天工夫,便有6万多元钱“飞到”李某手中.

宁波的这家公司在发现系统被入侵、款项被盗后,曾请来两名电脑高手对系统进行维护和改造,但这些防护措施显然没能挡住李某的攻击,这个计算机高手凭借自己高超的黑客技术,绕开了公司设置的防护,继续实施自己的盗窃手段.据统计,从 2008年11月至去年5月的半年时间里,李某总共从该公司盗走了130多万元,由于受支付宝的取现限制,他只取现了20多万元,大部分用于归还债务和公司发展,其余100多万元被支付宝和银行冻结.

李某的行动弄得这家公司焦头烂额,他们甚至一度怀疑是出了内鬼,他们做梦都不曾想到,盗窃资金的黑客,竟然远在千里之外的深圳.

掩饰身份,ATM机前扮演蒙面客

但此时的李某也遇到了一个难题:那些钱自动流入自己的支付宝账户后,如何才能顺利地取钱,同时又不暴露自己的身份?

凌晨时分,李某穿上一身行头出门,去各银行的ATM机取钱.在该案审理时,法庭出示了当时的银行监控录像:李某戴着帽子和口罩,把自己捂得严严实实,整个脸部只露出一双眼睛,很难准确辨认.

在经过半年多的艰苦侦查后,海曙区警方最终锁定了这个黑客的所在地.通过网络技术手段,警方追踪到了李某的住址,去年7月19日,这个神秘的黑客大盗落入法网.

教训深刻,李某案引发思索

昨天,在经过近两个小时的庭审后,海曙法院对这起国内罕见的重大计算机犯罪案当庭作出判决.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他人公司网络数据库的漏洞,通过互联网非法侵入他人公司的网络销售系统,以替换他人收款的支付宝账户方式,秘密窃取他人账户中的资金130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其中被盗款项中的101万余元被支付宝公司冻结在支付宝账户里,系未遂,对该部分犯罪事实可从轻处罚.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并处罚金5万元.对李某犯罪所得32万余元予以追缴.

面对这一判决结果,书生气未脱的李某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昨天,李某案的审理和判决吸引了包括中央电视台在内的众多媒体的关注.在随后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主审法官提醒,近年来,网络交易、电子商务迅猛发展,已成为新兴的消费模式,但很多企业的电脑网络营销系统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这起案件也给相关企业敲响了警钟. (记者 董小军 通讯员 李义山 陈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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