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上周四(7月22日)在美国加州北区联邦地方法院对7家生产iPod音乐播放机、iPhone手机及iPad平板电脑外围设备的厂商提起法律诉讼,称这些厂商所生产的相应外围设备未得到苹果授权,并侵犯了苹果的10项技术专利。
在苹果此次已点名的起诉对象中,6家位于美国加州,1家位于华盛顿。苹果称,有可能将另外20家外围设备商也作为起诉对象。此类外围设备包括用于苹果产品的充电器和音箱等等。
苹果在诉状中表示:“这些未经苹果授权的外围设备质量低下,稳定性差,并导致与苹果产品不兼容的问题。”苹果在诉状中援引一名消费者的表述称,该用户购买了质量不合格的充电器后,不但无法给自己的iPod充电,反而导致iPod发生漏电现象。
业界人士认为,苹果此次向多家外围设备厂商“开火”,表明该公司希望取得对主产品、外围设备及应用程序的全部控制权。美国投资公司考夫曼兄弟 (Kaufman Brothers)分析师吴肖(Shaw Wu)称,苹果此前已制定了一项技术授权措施,要求外部厂商生产iPod等产品的外围设备之前,必须获得苹果授权;在此类外围设备的销售收入中,20%~25%将归苹果所有。
吴肖说:“假如外围设备商销售的音箱价格为100美元,则20~25美元将归苹果所有。”吴肖对苹果股票的评级为“买入”(Buy)。苹果在诉状中称,各类未经苹果授权的外围设备不但侵犯了该公司的10项技术专利,而且还侵犯了苹果的商标权。
美国Lowenstein Sandler律师事务所律师马克·凯斯伦(Mark Kesslen)表示:“苹果希望对他们设备的方方面面加以控制。苹果通过授权协议、合作伙伴协议及品牌管理等方式,以确保苹果产品的质量。”凯斯伦认为,苹果之所以要这样做,原因是担心质量低下的外围设备流入市场后,会给苹果品牌带来负面影响。
在已被苹果明确起诉的7家外围设备厂商中,5家尚未对寻求评论的电话或电子邮件作出回应,另外2家未能获知其具体联系方式。凯斯伦表示,在如何控制自家产品业务范围事宜上,各厂商都得小心为上,“弄好了算是合理要求;弄不好会被指责为市场垄断行为。”
本周早些时候,美国修订版《新千年数字版权法案》(DMCA)认定破解iPhone手机行为合法。苹果一位发言人随后表示,尽管此举合法,但越狱版iPhone用户今后将无法享受到苹果提供的保修服务。
去年11月,苹果对美国加州一家公司提起法律诉讼,称被告在市场出售假冒的MacBook笔记本电源适配器。该被告后来被法院判定停止出售此类产品。
苹果今年7月20发布了其2010财年第三财季财报。财报显示,在截至今年6月26日的第三财季期间,苹果共出售了327万部iPad平板电脑、840万部iPhone手机和941万部iPod音乐播放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