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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狐张朝阳:小公司在中国没有生存空间

   时间:2010-09-15 21:40:01 来源:互联网编辑:星辉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在中国,大公司所要做的只是高薪挖走小型创业公司的人才,轻松复制其模式。这就是为什么中国的互联网产业永远只有几家巨头在做,小公司没有生存空间的原因”

编者按:

据《21世纪经济报道》、新浪科技消息,在昨日的达沃斯论坛上,搜狐CEO张朝阳接受媒体专访,就搜狐未来发展思路及互联网趋势进行了解读。

访谈中,张朝阳再次提及与互联网创新密切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等问题。张朝阳指出,目前在中国,由于面临人才流失、创新产品遭侵权等原因,小公司的创业风险非常大,难有生存空间。

张朝阳表示,对创新产业来说,包括人才和著作权在内的知识是企业的全部,而目前国内在这方面的保护力度不足,成为互联网产业在发展中遇到的最大障碍。

以下为张朝阳观点摘录。

张朝阳:

我们对互联网市场和未来发展有自己的理想,从长远来讲,完成这个理想也和搜狐股东的利益相符。搜狐股价目前太低了,但是即使股价较高,我们现在也没有出售的意向。我认为搜狐是长期的经营,对我来说没有理由现在选择退出。

很明显,百度一直都是谷歌退出的直接受益者。但是,我认为势头现在在我们这边,这将帮助我们在未来几年增加市场份额。搜狐正寻求进行在无线互联网领域进行一笔小型并购。

我们尝试了三次,最终我们能够推出一款非常成功的游戏。团队非常优秀,因此我们认为这是一个很好的战略。搜狐经历了一段稳定的成熟期后正在孕育新的爆发点,如果现在被收购,肯定不是一个理想的价格,除了赚钱,搜狐还有使命没有完成。

在微博之前,还没有一个社交网络在中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流行,但微博爆发了。通过市场证明一种爆发模式实属不易,名人效应是被证明的,因此对搜狐有借鉴意义。但搜狐也一直在寻求社交网络的差异化。

目前使用微博的人,以媒体圈和名人居多。这两个圈子里的人可能觉得微博很了不得,但实际上还有巨大的市场板块未被发掘。

从以前的搜狐博客开始,搜狐就试图寻找一条草根之路,我们希望我们的产品能更注重功能性和关系型互动,往大众化的方向探寻。

目前,搜狐可以说是打击盗版网络视频的领导人。过去,盗版网络视频适用避风港原则,即网络服务商被告知网站上有侵权内容,则有义务将该内容删除。但我认为,目前的中国互联网盗版情况应适用红旗原则,也就是说,侵权内容已经是显而易见的,就像是红旗一样飘扬。在这种情况下,就算没有权利人发出通知,网络服务商也不能视而不见或推脱责任。

我们相信,只有先铺好道路,才能传递信息。而在视频业务上,打击盗版不能仅靠搜狐通过法律手段完成,必须由媒体帮助,建立起社会共识。

在中国,小公司的创业风险非常大。硅谷的大学生创业者一旦做出创新,一个很重要的出路就是将公司卖掉,但在中国,大公司所要做的只是高薪挖走创业公司的人才,轻松复制其模式。这就是为什么中国的互联网产业永远只有几家巨头在做,小公司没有生存空间。

所有发展的最大障碍是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对创新产业来说,知识就是全部。这包括对人才和著作权的保护,后者如上所述,直接影响到互联网娱乐产业能否健康发展,前者则是创新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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