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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朝阳:搜狐使命还未完成 暂不考虑出售公司

   时间:2010-09-15 21:40:36 来源:互联网编辑:星辉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9月14日,搜狐CEO在达沃斯现场接受四家媒体专访,详述搜狐和中国互联网的未来发展。

过去一个月,搜狐股价因并购传闻大涨15%,张朝阳表示,目前不会考虑出售公司。

“搜狐经历了一段稳定的成熟期后正在孕育新的爆发点,如果现在被收购,肯定不是一个理想的价格。”张朝阳说。

他同时坦言,除了赚钱,搜狐还有使命没有完成。

“我们对互联网市场和未来发展有自己的理想,从长远来讲,完成这个理想也和搜狐股东的利益相符。”他说。

《21世纪》:中国今年爆发了微博现象,各大门户网站纷纷跟进,但中国的微博成功模式与西方的有所不同。这种不同表现在中国更倚靠名人效应,离微博本身的社会媒体乃至公民媒体定义有一定距离。搜狐是否想对此有所作为,并尝试一些改变?

张朝阳:在微博之前,还没有一个社交网络在中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流行,但微博爆发了。通过市场证明一种爆发模式实属不易,名人效应是被证明的,因此对搜狐有借鉴意义。但搜狐也一直在寻求社交网络的差异化。

目前使用微博的人,以媒体圈和名人居多。这两个圈子里的人可能觉得微博很了不得,但实际上还有巨大的市场板块未被发掘。

从以前的搜狐博客开始,搜狐就试图寻找一条草根之路,我们希望我们的产品能更注重功能性和关系型互动,往大众化的方向探寻。

《21世纪》:近日,在美国、欧盟及其他10个国家参与的《反假冒贸易协议》(ACTA)讨论中,参与协定的各国认为互联网服务商不应被作为追究侵权的对象,互联网提供商的法律责任未再列入ACTA谈判主题。搜狐视频目前是搜狐的一个重要增长点,您对网络视频侵权是否有自己的看法,这种侵权究竟是帮助壮大市场,还是从根本上损毁市场?

张朝阳:搜狐目前可以说是打击盗版网络视频的领导人。

过去,盗版网络视频适用避风港原则,即网络服务商被告知网站上有侵权内容,则有义务将该内容删除。但我认为,目前的中国互联网盗版情况应适用红旗原则,也就是说,侵权内容已经是显而易见的,就像是红旗一样飘扬。在这种情况下,就算没有权利人发出通知,网络服务商也不能视而不见或推脱责任。

我们相信,只有先铺好道路,才能传递信息。而在视频业务上,打击盗版不能仅靠搜狐通过法律手段完成,必须由媒体帮助,建立起社会共识。

《21世纪》:中国互联网行业还有哪些风险?

张朝阳:所有发展的最大障碍是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对创新产业来说,知识就是全部。这包括对人才和著作权的保护,后者如上所述,直接影响到互联网娱乐产业能否健康发展,前者则是创新的根本。

在中国,小公司的创业风险非常大。硅谷的大学生创业者一旦做出创新,一个很重要的出路就是将公司卖掉,但在中国,大公司所要做的只是高薪挖走创业公司的人才,轻松复制其模式。这就是为什么中国的互联网产业永远只有几家巨头在做,小公司没有生存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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