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Bear旗下自媒体矩阵:

消费者误买水货iPhone将获得加倍赔偿

   时间:2010-10-12 09:45:37 来源:互联网编辑:星辉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花8600元购买的苹果手机竟是走私产品,包先生将销售商某数码公司告上法庭。日前,北京二中院终审驳回数码公司上诉,数码公司需双倍返还价款,包某则退回手机。

包某起诉至一审法院称,自己于2008年5月份在该数码公司购买了1台 iPhone 苹果手机。去年3月15日,自己意外得知苹果手机没有经过国家3C强制认证,从未在中国大陆合法销售,自己所购手机为水货。后自己找到该数码公司要求解决,遭到拒绝。数码公司辩称,包某提供的手机发票联和销售凭证上没有写明手机型号,其手机不是该公司销售的。

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评论 0
 
 
更多>同类资讯
全站最新
热门内容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版权声明  |  RSS订阅  |  开放转载  |  滚动资讯  |  争议稿件处理  |  English Ver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