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电话前先拨该号码,拨通后马上挂断,之后就有电话回拨过来,接听后再拨打真正需要拨打的电话号码,就能以超低的话费通话。”在某网站上,一项回拨电话业务如此介绍到。近日有市民报料称,类似的回拨卡在网上大量销售,不知真假。据记者了解,回拨电话业务一直存在,而且属于非法,使用该业务的用户权益难获保障。
现象:回拨卡话费超低 在网上热销“尽管使用比较麻烦,但这种名为‘回拨电话卡’的通信产品通话资费低廉,我身边不少朋友都在使用。”一位市民近日如此向记者表示。
据记者了解,目前类似的回拨卡业务在网上大规模销售。记者在互联网搜索引擎中输入“回拨卡”、“回拨电话”等关键词,均能找到大量类似的电话卡销售网站。在其中一个销售回拨卡的网站,记者看到回拨卡的介绍是:充值几十元成功以后,只需要用手机直接拨打010-6026**72,然后挂掉并等待回电,过几秒钟后,系统会自动回拨。这时候拨出者只要接听并输入真正要拨打的电话号码,并以#(如:135888**888#)结束,回拨电话就能接通所需要拨打的号码,并以超低资费(每分钟仅几分钱)来通话。
记者与该网店店主联系,店主称这种卡适用于全国所有接听免费的手机,而且电话卡不设有效期,保证话费余额永久有效。
分析:低价源于更改通话网络设置为什么这些“回拨卡”能实现如此低廉的资费?原来其原理并不复杂。据记者从业内了解,“回拨卡”业务最早应用于国际长途业务中。由于各国国际长途电话收费存在差价,于是“回拨”业务应运而生。比如,假设国际长途话费法国高、美国低,则法国客户可以将通话要求“传达”到美国,再由美国拨打回到法国,这样就能巧妙地绕开昂贵的法国收费,享受低廉的美国资费。
而随着VoIP网络电话的成熟,国内本地电话也能采用回拨电话业务。“比如你给我拨打电话,我掐掉,然后用资费更加低廉的网络VoIP电话回拨给你,VoIP资费则由你来出。”据电信观察家项立刚(博客)介绍,目前市面上广泛销售的回拨卡无非就是利用计算机去完成上述过程。
此外还有业内人士透露,一些回拨卡通过更改运营商网络设置,把通话双方均设置为被叫,从而节省了大量话费。由于目前通讯运营商网间结算时通话时间低于6秒是实行不计费的结算规则,因此一些回拨卡服务器往往可以链接数十台电话,在拨打接入号接通不到6秒时自动跳转到下一个计费地址,从而不产生费用。
提醒:卡随时作废,预存话费无保障不过有业内人士表示,目前国内禁止使用手机回拨业务,因此购买回拨卡的用户权益难以保障。原信息产业部在2007年2月发布的《关于现阶段暂不允许开展电话回拨业务的通知》,明确表示全面终止电话回拨业务。其后,重组后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又重新发文《关于做好回拨业务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基础电信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对本网存在的所有回拨业务进行清理,务必于2010年3月19日前关闭为回拨业务提供接入的所有号码,并停止为回拨平台提供中继线服务。
有业内人士表示,回拨卡业务一直处于国家明令禁止的范畴,卡随时可能作废,预存话费如同打水漂,因此消费者切莫因贪小便宜而吃亏。据悉,目前各大运营商也打击这种回拨卡,所以不少回拨卡会经常出现不停地换接入号,或者无法使用的情况。
10月初,武汉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说,警方已一举捣毁两个售卖回拨卡的行骗团伙。据悉,有人在江城售卖所谓的“2002亲情专线充值卡”,屡屡行骗得手,来武汉两个月卷走了近百万元。有消费者反映,买了卡后,一开始还能够打通电话,后来发现通话经常断线,再过一段时间,根本无法通话,卡只用了几天就作废了。
业界:运营商监管缺失致回拨卡泛滥长期以来,因为会对运营商正常通话业务产生冲击,回拨卡处于“非法”生存状态。不过也有通讯业内人士介绍,当前回拨电话依然有生存空间,恰恰因为运营商缺乏监管。
有业内人士透露,由于部分县市级运营商分公司承担了巨大的营业指标压力,因此不惜涸泽而渔将通信线路以“包月”方式低价出租,这些租出去的线路已成为支持回拨卡运营商的黑手。“比如北方某省运营商与一个小型通讯公司签约,该小公司采用中继线包月方式租用64条中继线,月租金为70万元/月,单价测算仅约0.00816元/分钟。”一位通信业界人士在博客上批评道,回拨电话泛滥本身恰恰就源于运营商的监管缺失。而随着技术逐步先进,相关回拨卡的通讯质量也不断完善,让其更富有吸引力。
市民观点陈先生(某公司总经理):其实回拨电话对公司营业还是很有帮助的。比如公司可以利用回拨电话系统做成免费客户咨询电话,客户就不会因接听这个电话付额外的费用,电话费由企业支付。
黄小姐(家庭主妇):使用回拨业务也太麻烦了。要先拨通一个有一大串数字的接入号,挂掉电话,然后还要等来电,然后再拨号……电话费已经这么便宜的今天,有必要采用这么复杂的业务吗?反正我是不会使用的。
JACKY(经常往返香港和内地的商人):其实,只要存在价差,回拨卡等廉价通话始终还是会存在的。因此有人说,何妨将此部分业务合法化,让运营商公开运作。其实早在1994年香港就确立“回叫业务”在香港合法。其后到1997年,香港已经涌现了20多家经营回叫业务的公司,业务总量达到香港国际通话业务的20%。国内何不妨作出类似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