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Bear旗下自媒体矩阵:

真假开心网案宣判:千橡不得使用“开心网”名称

   时间:2010-10-26 20:26:26 来源:互联网编辑:星辉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10月26日消息,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今天上午对“开心网诉千橡不正当竞争”案做出一审判决:被告千橡公司侵犯了开心网(kaixin001.com)知名服务的特有名称权,对开心网构成了不正当竞争;法院判决千橡公司今后在提供社会性网络服务中不得使用与“开心网”相同或近似的名称,并赔偿开心网人民币40万元。

庭后,该案主审法官周晓兵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SNS这样新兴的网络服务产业来讲,此案的判决结果,一方面可以给业界一个提醒,另外,也是一种规范和引导。

开心网代理律师李云德表示:对法院的判决结果比较满意。他认为此次判决不仅对于开心网,对于SNS领域乃至中国互联网行业来说,都有着非常重要而深远的意义,是整个中国互联网行业反不正当竞争的一次关键性胜利。

业内人士认为,不久前千橡将旗下人人网和kaixin.com合并,说明千橡已经意识到会在真假开心网一案中败诉,已经提前为退出做准备。

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评论 0
 
 
更多>同类资讯
全站最新
热门内容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版权声明  |  RSS订阅  |  开放转载  |  滚动资讯  |  争议稿件处理  |  English Ver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