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美国福布斯网站报道,Twitter本周五对官方Logo进行了更新,同时还对开发人员如何使用“Twitter” 和 “Tweet”进行了新的限制。Twitter的这一做法在博客圈中引发了广泛争议。
部 分科技公司投资商纷纷表示,Twitter的做法有些过分。美国在线(AOL)的联合创始人斯蒂夫卡斯(Steve Case)率先在美国知名科技博客网站Business Insider上就Twitter制定的新规发表了题目为《Twiiter,闹剧该收场了》的文章,并引起了对Twitter这一做法是否合理的争议。
争议的焦点集中在Twitter指定“Twitter”和“Tweet”为其专有标志的做法极大地伤害了用户以及基于Twitter设计应用程序的第三方开发者的利益。
2009年5月,Twitter获得了“Twitter”商标。今年8月,Twitter又申请了“Tweet”商标。周五,Twitter对外界如何使用“Twitter”和“Tweet”进行了新的说明。
Twitter在说明中称,在名称中使用“Tweet”时,必须与Twitter一起使用(比如,Tweet与Twitter)。
Twitter在说明中还称,在为应用、产品或域名命名时,如果在名称中使用“Tweet”,则必须要确保他们是独家针对Twitter平台。如果在其他任何平台上使用,请不要是使用“Tweet”字样。
毫无疑问,这些规定将影响TweetDeck等开发商。在Twitter发展初期,这些开发商设计的应用程序帮助Twitter迅速扩大了用户基础。Twitter此举也再次加深了与开发者之间的矛盾紧张态势。
过去一段时间,Twitter屡屡在第三方开发者中挑选出最适合的产品功能加以利用,或干脆收购能够为其提供最佳产品的开发者团体。这无疑损害了为Twitter提供技术支持的剩余开发者。
天使投资者克里斯迪克逊(Chris Dixon)表示:“Twitter已经屡次做出有损于其技术供应链的行为,使开发者似乎都更倾向于为更加开放的Facebook开发应用程序。” 迪克逊和其他投资者纷纷表示,Twitter此举有悖于其创始人所提倡的开放精神。
而Twitter早期投资者克里斯萨卡(Chris Sacca)则反击道:“有多少应用的名称中带有‘Facebook’字样呢?商标法的目的就要使避免用户或市场对某种产品出现混淆。”
迪克逊称,Twitter的业务就是建立在第三方应用基础之上,而且Twitter在早期也鼓励开发人员在应用名称中使用“Tweet” 或 “Twitter”字样。
而萨卡则表示,根据对Twitter用户的调查结果显示, Twitter用户已经对运行在Twitter平台上的第三方应用产生了混淆。而新推出的命名政策恰恰是为了解决这一混淆问题。
萨卡在写给迪克逊的信中称,身为投资者更应该懂得选择确定性而规避非确定性的简单道理,Twitter的这一新规正是为增强用户的确定性提供了清晰的辨别方法。
迪克逊对萨卡的话表示怀疑,称Twitter此举是个“明显的错误”,其此前的诸多做法已经扼杀了很多对其产业链的投资。而萨卡则反驳称,市场对Twitter的产业链投资并没有减少,而只是转移到了其价值体系的高位。
一位名为埃文基里钦的开发人员也加入到对Twitter此举的批评者行列中,他表示:“ ‘Tweet’一词并不是Twitter发明的,也不是其第一个使用的。”而萨卡则反击道:“‘Facebook’一词也不是由Facebook发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