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死谁手其实并不是我们最关注的,我们关注的是,是不是自己在今后的互联网应用中能够高枕无忧,真正能够找到自己的应用基础。而不要再出现这种局面了,相信马化腾已经深深地感悟到网友的力量。当然对于360这个貌似“蒙冤”的可怜人我们也需要一分为二地看待。不要以为强迫卸载就是腾讯的不对。其实我们更应该深思的是,为何腾讯要冒天下大不韪地让用户进行“二选一”,如果不是被逼的无可奈何之下,腾讯会这样“铤而走险”吗?
那么究竟是什么让腾讯如此担忧?其实业界更应该思考的是这些问题。当然对我们广大网民而言,也应该想想,是什么地方出了问题?难道真的是QQ的霸权?腾讯会那么傻吗?腾讯作出这种抉择的时候,其实也应该想到了网民的愤怒,但依然无可奈何地进行了这种抉择。这就是问题的所在,可见360已经把腾讯真正地逼到了绝境。
我们看看专家是如何看待这个问题的:面对360的指责,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吴汉东表示,“QQ只扫描可执行文件与隐私无关”,具有身份认证属性和私密特性的信息恐怕才能称之为个人隐私信息,如果QQ扫描只是前面技术专家讲到的exe程序文件,我想恐怕这个不能叫隐私,如果是word编辑的doc文件,则有可能是具体还要看文件记录的是什么信息。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个人信息保护法起草专家周汉华表示,“QQ只扫描可执行文件,且不上传该文件,不扫描聊天记录和用户个人文件,用国际标准来说,这些不属于个人信息。两大特点:一是能识别特定个人,比如身份证号码、姓名等,二是有处理行为。必须完全具备两个条件才属于侵犯个人信息。说窥探隐私的说法是不成立的。”
很显然,在这场争斗中,360很好地把握住了网民的担忧。因为大家都知道现在网民非常关注用户的隐私、用户的个人信息如何去保护,这个问题现在被放大、利用了,一个新的竞争方式出现了。就是对于网络技术提供者来说,他来自行的定位什么东西是隐私,什么样的行为是侵犯隐私。并且堂而皇之地进行推出了自己的阻拦软件,而本来这些信息的划分和攫取应该是由权威机构来认定和裁决的,并不是一个商业公司可以利用的,事实却恰恰由360扮演了这个角色。
360这样做的结局是就如同被网游厂商痛恨的外挂一样,360的扣扣保镖自然让腾讯无法容忍。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侵权法起草专家杨立新表示,“通过技术专家介绍扣扣保镖的工作原理,360已经涉及到了‘侵入’。用自己的内容将别人的服务模块给替代了,‘侵入’在英美法中是非常严重的侵权行为。”
北京邮电大学教授刘德良认为,“外挂程序除非基于合理使用目的,是对源程序的反向编译,会涉及版权法上的问题。基于同业竞争的目的,编制软件,显然是缺乏合理使用目的。360扣扣保镖侵犯版权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纠纷已经渐渐地转入地下,我们反思的是这场纠纷的背后。互联网行业不正当竞争的形式,除了在传统领域也存在的诋毁对方商誉、侵犯商业秘密、发布违法广告以外,与互联网的虚拟性和高技术性密切关联,利用信息技术实施的攻击、干扰和控制行为,利用互联网快速散播的虚假信息,软件外挂程序,假冒用户实施的恶意评价行为等,都成为互联网行业不正当竞争的新形式,危害大、成本低、见效快、隐蔽性强,值得社会各方的关注和警惕。
虽然最终有相关部门出来斡旋,但是我们还是看到这次纠纷的背后有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包括相关部门的监管和沟通能力。目前从国际社会解决互联网行业的问题都持一种谨慎的态度,所以第一步首先要强调行业自律,政府的主管机关出规则,行业组织进行认证,规范目前互联网无序化竞争的状况。如果没有一个强有力的或者非常有效的法律,市场环境肯定会被恶性竞争搞坏,现在看来这种情况确实有愈演愈烈的趋势。而360已经成为一个中心,360与很多公司打官司。在打了一些败诉的官司之后,反而却越做越大,这是值得我们反思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