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金山公司发表声明称《360断章取义玩弄司法》,360公司现就金山公司的声明作出如下说明:
第一,金山公司在公布的、经过扫描的“一中刑初字第188号”刑事判决书中,有意隐藏了金山提供虚假证据的事实。在刑事判决书的案犯于兵徇私枉法的事实中,第27条李铁军(北京金山软件有限公司职员)的证言证明。原文如下:
“北京金山软件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2005年上半年我市爆发病毒情况的说明》是北京市公安局网监处要求金山软件公司出具、他(此处指李铁军)经办的,内容是网监处的人写好让他们公司盖章。他们公司(此处指北京金山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对病毒的监控只能具体到某个地区,像报告中提到具体到某个IP地址是绝对做不到的。”
金山公司在公布的刑事判决书扫描件中,故意抹去了“他们公司(此处指北京金山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对病毒的监控只能具体到某个地区,像报告中提到具体到某个IP地址是绝对做不到的。”这句证言。
这说明,金山公司在明知病毒疫情报告内容为虚假的情况下,仍然授意其职员李铁军加以经办、并加盖公司印章生效。金山公司出具的《关于2005年上半年我市爆发病毒情况的说明》构成了于兵与瑞星公司勾结陷害东方微点公司的证据链,进而导致了东方微点公司高管田亚葵被非法拘禁长达11个月之久。
第二,根据李铁军的证言证词,2005年8月27日,在北京市公安局网监处会议室召开的计算机病毒专家论证会,金山公司职员李铁军在“ADSL用户62116828是否会感染与其上网使用同一个公共物理设备的其他15家ADSL的论证议题”上,出具了“有这种风险”或“可能”。这说明,在明知金山公司对病毒的监控只能具体到某个地区,不能具体到某个IP地址的情况下,李铁军仍然签字认可了技术可能性。由于“ADSL用户62116828”就是微点公司副总田亚葵的办公室电脑,李铁军和其他与会专家的此种表态是于兵把专家的“基本可以确定”改成了“可以确定”的基础,李铁军等专家表态的“基本可以确定”与于兵改成的“可以确定”都表明了态度,只在程度上略有差别,但都是昧着良心歪曲事实。这为瑞星公司通过巨额贿赂勾结腐败分子于兵一手炮制“东方微点冤案”提供了第一手的虚假证据。
第三,昨天,金山副董事长雷军还提出,金山要做一家“正直的公司”,金山员工要做“正直的人”。作为一家安全厂商,对于公安机关中少数腐败分子的不合理要求,金山公司应该能够认识到提供虚假报告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同时金山公司本来可以通过向上级机关或者主管部门汇报相关情况,以避免出现此种恶性事件。然而,金山公司第一不公开,第二不反映,反而是配合腐败分子提供虚假材料,事后竟还高呼自己是“清白”的。难道这就是“正直的公司”和“正直的人”所秉承的道德标准?
第四,金山公司一直强调是此案中的受害者,然而事实证明,金山公司在其中确实扮演了并不光彩的角色。我们希望金山公司敢于直面刑事判决书中所披露出来的事实,而不是选择遮遮掩掩,为自己的不义行为作辩护。同时,我们向金山公司建言:“往事不可谏,来者犹可追”。如果不能实事求是地反省自己在此案中的过错,成为“正直的公司”的目标将只会成为一个笑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