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女士购买王永民名下的一套房产,签约5个月后仍没过户。她将王永民告上法庭。王永民辩称中介公司恶意欺骗且中介人员无资质,要求撤销合同。
近日,石景山法院判决,王永民过户房屋。
王永民不服已提起上诉。
刘女士诉称,今年2月,她在北京链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杨庄店(简称链家地产)看中了被告王永民在海特花园一套报价107万元的房子,双方签订合同,并交了50万元首付款。后因房价上涨,王永民不愿卖房,一直没能过户。刘女士诉求法院,判令王永民办理过户并支付违约金。
王永民辩称,自己并未违约,所签合同有瑕疵。且自己始终没接到链家地产的评估通知,自然没法执行后续手续。链家地产恶意欺骗自己、虚构成交价意欲拖欠国家税款,中介人员均无房地产经纪从业资质。因此,请求法院驳回刘女士起诉,并撤销所签合同。
法院查明,交易中,链家地产杨庄店的部分中介人员无从业资格,且为了帮刘女士避税,在授权委托书中虚报成交价,将成交价做低为87万,并对卖方隐瞒了这一情况。石景山工商分局已对该店给予警告,罚款3万元。
近日,石景山法院认为,王永民未提交中介存在恶意欺骗的证据,双方所签避税条款,不足以影响合同的整体履行性,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判令王永民协助办理过户。
王永民对此不服,已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