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其名曰“信息技术专业公司”,推出了所谓的短信实名“黄页”网络服务,实则收了钱就走人,违约了还赖账。日前徐汇法院对一起新类型服务合同纠纷作出判决,被告金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被判令退还消费者孙先生注册费12500元;同时赔偿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损失。
孙先生是一家贸易公司的总经理,2007年5月,他在一次推销会上被主办单位金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产品宣传所吸引。
“您想拥有自己的‘短信实名’网站域名吗?”孙先生怦然心动,以为这对公司日后的发展可能有用。
于是,当场便与金凯公司签订一份《短信实名服务合同》,约定金凯公司为孙先生注册短信实名“黄页”,注册年限为5年,价格为12500元等相关条款。
合同签订后,孙先生按约付清了注册费后,金凯公司告知孙先生短信实名“黄页”已注册成功。
2008年底,孙先生偶然在国家“短信实名”官方网站上查询“黄页”,却没有发现自己的信息,感到事有蹊跷。经多次交涉,金凯公司一直不予明确答复,还多次搬迁办公地点。
孙先生忍无可忍,将金凯公司告上法庭。
庭审中孙先生称,当时双方在合约中约定,金凯公司在签订合约后三天内为孙先生注册,如不成功则全额退款。孙先生按约付清了注册费,并有金凯公司的业务员开具的收款发票为证。金凯公司未履约,理应退还钱款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金凯公司则强调,孙先生未及时足额缴款,故不能拥有“黄页”的短信实名,现双方的合同已终止。孙先生所说的业务员已离职,所谓的收款发票税号与本公司财务章的税号不一致,不同意孙先生的诉讼请求。
法院认为,双方的网络服务合同依法成立。现金凯公司以发票编号不符为由否认收到孙先生的注册费用的辩解不予采信。金凯公司未按约为孙先生完成短信实名注册,给孙先生造成了经济损失,应承担退款及赔付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损失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