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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网提供免费影音资源 专家称上传即属侵权

   时间:2011-02-28 09:52:40 来源:互联网编辑:星辉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从去年开始,很多没有互联网视听许可证的视频下载网站被陆续关停,这对已经习惯了从网上下载大片,或者国外电视剧的广大网友来说,简直是一个噩耗,但是,在校的大学生们却另有免费的下载宝地,那就是校园网。

在互联网普及率非常高的今天,校园网的铺设成了教学需要的硬性标准。校园网由于其带宽的独享性和专线专用的稳定性等优势,已经成为大学生们下载视频或者软件的不二选择。昨晚新闻纵横编辑采访了北京某高校的小马。他说,他硬盘上的大多数视频和软件都来自校园网。

小马:我基本上电脑上的大部分电影全部都是从校园网上下下来的,因为我觉得那个速度很快而且非常的全,现在一些大片一个片子学生票下来也得70、80块,我们一个月生活费也没有多少,但是如果要是都去看电影话的这样会浪费很多钱,但是校园网上能给我们提供那么多的电影,而且不用掏钱,我觉得非常方便而且省钱。

其实高校的免费资源下载历史由来已久。很多学生建立的视频上传或者下载站点还会代代相传。毕业的老生会将网站的维护工作交给新生。而对于这样的视频传播方式是否侵权,甚至是违法,他们似乎并没有多想。

小马:我不觉得没啥,因为这算是一种非常非常大众的行为,但是如果再这么细抠的话,那么多学生岂不都在违法?所以我觉得这非常非常的冤。

然而,正是这种看似很普遍的大众行为,近年来频频让一些高校惹上侵权官司。2006年3月11日,音乐组合"羽泉"发现,兰州大学校园网未经授权,提供了"羽泉"的41首歌曲的下载服务。"羽泉"组合将兰州大学告上法庭,并索赔20.5万元。最终,双方经过调解,兰州大学关闭了提供下载服务的音乐网站。

去年7月,华中师范大学的校园网上播出电影《无极》,被广东中凯发展有限公司以侵犯著作权为由,告上法庭。该公司要求法院判令华中师范大学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侵权损失等共计5.44万余元。华中师范大学认为,视频传播只为教育用,不为经营,侵权行为无从谈起。

校园网提供影视剧的下载行为是否违法,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专家洪道德教授认为需判断是否用于合理教学。

洪道德:没有完全针对这种现象的直接的规定,我的结论这是第一点。第二点判断这种行为目前来讲,因为没有直接规定,那么判断它是否构成侵权,在现有的法律,就是是否用于教学,是否合理使用在这个问题上面来做出判断,各地所谓的校园网络的这种侵犯知识产权或者著作权的做法,基本上都是围绕着这两点来进行判断的。

对于校园网影视剧的上传或者下载是不是侵权,洪教授认为上传行为超出合理范围。

洪道德:上传和下载,下载原则上如果仅仅是用于科研或者说用于收藏供自己使用,这种情况下原则不构成侵权,除非下载的这个著作授权人有过声明,任何人不得转载什么的。第二个就是用于教学、科研这样的情况下,别人的著作是可以免费使用的。像这种上传的行为本身我认为它已经超出了教学科研使用这样一个合理的范围,也就是说使用者本人没有权利替著作权人去把这个产品供更多的人,所谓的教学科研使用,所以我觉得这个上传本身有点超出了合理的范围,不论是学校的网站还是说学生自己建的这个站点,从合理使用这个角度来讲,是明显的过当了,所以既然是超出了法律允许正常使用的范围,从这个角度讲也就构成了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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