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Bear旗下自媒体矩阵:

带驾租车本是法律空白 违规指责不知从何谈起

   时间:2011-03-28 10:24:34 来源:互联网编辑:星辉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3月17日,我还在河南出差采访,突然接到一嗨租车CEO章瑞平的电话:“我在接受《创业家》采访时没有亲口说过‘代驾租车合情不合法’吧?”我当时还没反应过来,为何章瑞平要如此强调这句话?

他告诉我,有竞争对手在有组织地利用媒体,攻击一嗨租车是“黑车公司”,这些媒体引用的都是《创业家》杂志对他的采访。

我采访结束后马上赶回酒店,用搜索引擎搜索“一嗨租车”等字眼,出来一堆关于带驾租车的新闻:

3月14日,央视2套经济信息联播播出《记者调查汽车租车行业灰色经营》,央视记者以暗访拍摄形式,全程跟拍了一次一嗨租车所提供的带驾服务,并引用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话指出:“十四个省市的地方性法规对于代驾服务是明令禁止的。”

3月15日,某网站发表了题为《“一嗨租车”被指国内最大“黑车”机构》的文章,文中有这样的字句:“上海一嗨租车创始人章瑞平在接受某杂志采访时也坦言,一嗨租车的带驾业务直到现在还都是合情不合法的,这是租车业内公开的秘密。”

3月16日开始,以该文为基础,网络上关于“一嗨租车是黑车公司”、“姚晨代言黑车公司”等内容的报道铺天盖地,姚晨不得不在其微博发声明澄清。但树欲静而风不止。

显然,《“一嗨租车”被指国内最大“黑车”机构》一文引述的是《创业家》杂志2011年2月刊封面文章《疯狂的租车》的相关内容,遗憾的是,该文引述的内容让读者误认为章瑞平在接受《创业家》杂志记者采访时亲口说过:“一嗨租车的带驾业务直到现在还都是合情不合法的,这是租车业内公开的秘密。”这样的话语显然歪曲了《疯狂的租车》一文的原意,原文表述如下:

当《创业家》记者问到章瑞平关于代驾业务“合理不合法”的问题时,先前还语气平静的他马上变得略为激动:“中国很多事情都是合理不合法,你说携程当时搞机票代理合法吗?也没有资质。你说第三方支付合法吗?你说视频网站刚开始做的时候合法吗?政府也不知道市场经济到底会走出什么样的模式,所以先发展,再慢慢规范,改革开放30年基本上都是这么走过来的。”虽然在海外生活多年,章瑞平对“国情”却有深刻领悟。

3月17日,国内另外一家租车巨头——神州租车(中国)有限公司在北京举行媒体沟通会,宣布从即日起全面停止旗下的代驾业务。

事情似乎有愈演愈烈的趋势。至今还有媒体同行找到我,希望我能提供关于租车业代驾相关话题的采访线索和采访联系人。

但这显然不是《创业家》杂志写《疯狂的租车》一文的原意。

现实生活中,租车公司提供司机的带驾服务是受到普遍欢迎的,不然以提供带驾服务起家的一嗨租车也不会迅速发展成为仅次于神州租车的民营租车公司。

尽管北京、上海、重庆、山西、浙江、湖南、吉林等13个省市的《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汽车租赁经营者不得以提供驾驶服务等方式从事或变相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但是,《创业家》采访了解到的情况是,相关部门对于带驾业务一直持这样的态度:只要不影响出租车司机的生意,不发生纠纷事件,就睁只眼闭只眼。正因如此,包括首汽租车等国营租车公司在内,长期提供带驾服务也相安无事,带驾服务也长期处于“合理不合法”的模糊地带,并成为租车行业普遍现象。

现在,众多媒体将“带驾违反相关规定”的矛头一致指向一嗨租车和给其代言的姚晨,并恶意抹黑为“黑车公司”、“代言黑车公司”,显然有失公允。

实际上,相关部门对带驾业务的暧昧态度,本身也说明现行规定的滞后性,并未充分考虑到人民群众的基本现实需求。《创业家》认为,保障出租车司机的基本利益并不是靠管制租车公司的带驾业务,而是打破现行出租车行业的牌照垄断,向个人、公司开放出租车运营业务,而非数量较少的出租车公司以“份子钱”的形式压榨出租车司机,坐享垄断收益。

《创业家》呼吁相关管理部门尽快研究去除“汽车租赁经营者不得以提供驾驶服务等方式从事或变相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等的落后于现实经济发展的法规条文,为利国利民的租车行业保驾护航,让广大消费者能够享受到质优价廉的租车服务乃至带驾服务。

值得欣慰的是,据《创业家》了解,相关部门已在积极调研为租车行业出台与时俱进的法规做准备。《创业家》相信,中国的租车行业将会越来越美好。

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评论 0
 
 
更多>同类资讯
全站最新
热门内容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版权声明  |  RSS订阅  |  开放转载  |  滚动资讯  |  争议稿件处理  |  English Ver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