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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发布《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

   时间:2011-04-13 10:54:20 来源:互联网编辑:星辉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商务部发布《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提出一套交易纠纷解决机制。其中包括允许消费者无理由撤单、平台应建异地备份等。《规范》主要呈现以下几大特点:

1 分离平台自营业务与第三方服务业务作为独立于交易双方的第三方平台,《规范》要求其应当遵从“业务隔离”原则,必须分离平台自营业务与第三方服务业务,从制度上确保平台相对交易双方的公平、公正和独立。

2 给消费者时间考虑撤单鼓励平台经营者设立冷静期制度,允许消费者在冷静期内无理由取消订单。

3 平台应建异地备份日交易额1亿元人民币以上(含1亿元)的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应当设置异地灾难备份系统,建立灾难恢复体系和应急预案。站内经营者和交易相对人的身份信息的保存时间自其最后一次登录之日起不少于两年;交易信息保存时间自发生之日起不少于两年。

4 平台改“规矩”要提前公示平台经营者应制定并公布交易规则。交易规则的修改应当至少提前30日予以公示。

5 网上介绍不能与实物不符网页上显示的商品信息必须真实。对实物(有形)商品,应当从多角度多方位予以展现,不可对商品的颜色、大小、比例等做歪曲或错误的显示;对于存在瑕疵的商品应当给予充分的说明并通过图片显示。

6 卖家保证金供先行赔付鼓励网络第三方交易平台和平台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卖家保证金”服务。保证金用于消费者的交易损失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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