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4月26日消息,腾讯公司诉360隐私保护器侵权案在朝阳法院宣判。法院判令北京奇虎、奇智软件以及三际无限三被告停止发行使用涉案360隐私保护器,删除相关网站涉案侵权内容,在360网站首页及法制日报公开致歉30日,并赔偿原告损失40万元。
新闻一出,渐渐被更多的网络新闻事件掩盖的“3Q大战”又重新映入大家的眼帘,而这回是360的败诉新闻。腾讯与360以用户为战场大打了一仗后,目前腾讯暂时胜仗!
从法院判决这件事来说,360用窥视的方式来揭露QQ的窥视行为注定是败诉。360的败诉,笔者觉得主要原因有:
1、“360隐私保护器”对QQ进行了监测,“3Q大战”期间流行一句话“你不窥视用户隐私,怎么知道QQ窥视了用户隐私?”,这本身就不是一个合法的寻找证据的方式;
2、据法院判决表示,360隐私保护器在对QQ2010软件监测时,对QQ2010软件扫描计算机中可执行文件的行为,使用了“可能涉及您的隐私”的表述。“可能”,那就是没有具体的证据了,明显的误导大众;
3、360通过自身的网站、论坛、《用户隐私大过天》的专题网页等对QQ窥视用户隐私进行评价时,使用了很多如“为谋取利益窥视”、“窥视你的私人文件”、“如芒在背的恶意”、流氓行为、逆天行道、投诉最多、QQ窥视用户由来已久、请谨慎使用QQ等词语和表述来评价QQ软件。这显然不是一个公平公正角度来进行调查后得出的结论,在一定程度上是对用户的不负责。
最后,360不正当竞争成立,判罚如本文开头所述,360向腾讯致歉并赔偿,其实,笔者认为,该判罚360也向用户致歉及赔偿。而对于腾讯,你可以起诉360不正当竞争,那用户是否可以起诉你“挟用户以令竞争对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