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消息,今天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定360安全卫士误导金山网盾用户强行卸载、诋毁等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同时认定360提交的所谓公证材料效力不足。此间针对360声称金山网盾破坏在先的说法,金山网络代理律师接受了媒体采访。
金山网络律师表示,本案是一起因同类产品在技术上竞争不过,便利用另一款占据垄断地位的软件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典型案例。
金山在2009年1月推出金山网盾,由于领先的技术优势迅速获得了上千万用户,这也引起了360的高度警惕。2009年下半年,360先是让旗下的360浏览器通过阻止进程的暴力形式破坏金山网盾保护用户,导致用户在浏览网页的过程中暴露在钓鱼、挂马网站的危害中。
金山网络律师介绍说,当时金山与360方面多次沟通未果,由于360浏览器单方面屏蔽,至今不仅金山网盾,金山毒霸等都不能对360浏览器用户实施有效保护。360此举完全是将商业利益放在用户安全之上。
与此同时,360迅速组织人力抄袭金山网盾产品,在2010年2月推出同类产品360网盾。但360网盾由于技术一直落后,金山网盾用户数一直遥遥领先,随即突破8000万,几乎快于装机量刚刚过亿的360安全卫士比肩。
律师表示,在2010年5月21日,最终360决定让旗下拥有上亿装机量、号称中国第二大客户端软件的360安全卫士出手,用恶意误导的形式强令用户卸载金山网盾。
对于360的这种行为,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今天已经做出了明确判决,认定360安全卫士主观恶意,误导用户强制卸载金山网盾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判令其立即停止一切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损失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