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1日获悉,为了规范互联网地图服务活动,促进互联网地图市场健康发展,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对46家无资质从事互联网地图服务的网站进行了公开曝光和通报批评。
针对近年来互联网地图服务存在的国家版图意识不强、泄露涉密地理信息等问题,国家测绘局2010年对互联网地图服务建立了准入制度。按照新修订的《互联网地图服务专业标准》,取得互联网地图服务甲级测绘资质的单位,可以从事地图搜索、位置服务,地理信息标注服务,地图下载、复制服务,地图发送、引用服务等四类服务;取得互联网地图服务乙级测绘资质,可以从事前两类服务,但不得从事后两类。
据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负责人介绍,按照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的统一部署,各地开展了互联网地图服务测绘资质审查工作,目前大部分从事此业务的单位已取得或正在申请互联网地图服务测绘资质,但也有部分单位经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联系约谈,仍未申请互联网地图服务测绘资质。
国家测绘局责令被公开曝光和通报批评的这46家互联网地图服务网站依法申请互联网地图服务测绘资质,同时要求其他拟从事互联网地图服务的单位,应按要求取得相应资质后,方可开展相关业务,并鼓励公众对没有互联网地图服务测绘资质的网站或单位从事互联网地图服务的行为进行举报。
据悉,2011年7月1日后,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将对经公开曝光仍未申请互联网地图服务测绘资质,继续从事互联网地图服务的网站依法予以查处。
(责任编辑:G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