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去年7月《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之后,国内网店正式步入“实名制”时代。据当时多家媒体报道,几乎所有网店店主对“实名制”并不畏惧,却独独担忧“实名制”会成为对网店收费和征税的前奏。尽管当时国家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对网络交易的税费始终未予明确答复,谁想一年过后,网店收税的担忧竟一语成谶。
其实,对于市场蛋糕巨大的电子商务来说,指望不被收税几无可能,征税也只是早晚的事。数据显示,从2006年开始,我国电子务交易额突破万亿元大关,此后以每年高于70%的速度持续增长,这远远超过了实体经济的发展速度。如今,国内已有50%以上的大型企业走上独立的电子商务之路,未来将有更多的传统企业进入电子商务市场。预计未来10年,中国将有70%的贸易额通过电子交易完成。中国将在美国之后十年,进入电子商务时代。这些数据都表明,对网店收费和征税已是大势所趋,对这样的市场,政府从中获得部分财源也有一定合理性。
现在,武汉开出国内首张个人网店税单,对当地一家淘宝店征收430余万税款,或正是这种税收趋势的前奏。也许,公众接下来要担心的,不是武汉开出的这张个人网店税单,是否会在全国形成示范效应,从而致使各地纷纷效仿武汉对网店征税,而更应关心怎么监管征税,怎样避免权力触角对互联网经济过分深入,对互联网经济管理过密过细,最终致使权力对电子商务涸泽而渔,政府能从电子商务市场中分得多大蛋糕,会对互联网经济造成多大影响,如何避免过重的税负最终影响互联网的创业及经济活力……毋庸置疑的是,电子商务市场能得到今日的发展,很大程度得益于门槛低、交易成本小这一特点。传统实体商业领域在现实中遭遇的营业准入、税费征收这些门槛,在电子商务中却由于没有这类掣肘,如履平川大道。如果将目光投射于普通公众,甚至还可以说,电子商务点燃了无数普通国人的创业梦想,互联网交易不仅改变了他们的生活,也成为他们挖掘财富第一桶金的重要之地。
可以想见,如果对待电子商务,像对待传统实体企业那样,动辄征收沉重税费,提高网店经营成本,那互联网经济的优势将一去不复返,它将如同传统商业一般,在沉重税费的负累下步履艰难、前景黯淡。很多时候,发展一个产业需要几十年,而要摧毁一个行业,只需要几月甚至数天。
作为一种新型经济,对互联网加强经济监管乃至征收税负,使其更加规范都是有必要的。但对任何经济体,政府这只有形之手都不应伸得过长、管得过细、收得过猛,尤其不能以损伤经济活力为代价,这一点,对新兴的互联网经济尤为重要。在互联网经济深刻改变中国商业版图的当下,政府从中获取财源,取得税收并不是终极目的,权力者更应思考的是,如何规范日趋活跃的互联网商业运营,从而保障互联网消费者的利益;如何向互联网经济伸出扶持之手,确保互联网经济发展拥有源头活水。这些,才是权力深入互联网经济的应有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