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引发网商“外逃”?
据武汉市国税局介绍,“我的百分之一”早已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该店2010年销售额超过1亿元,该局征收其2010年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滞纳金,共计430.79万元。另外,武汉税务部门已约谈武汉市4家淘宝金皇冠网店,要求补税;对达到皇冠级别的网店下达办理税务登记和申报的通知,纳入征管范围;对皇冠级别以下网店暂不征税,但要进行监管。
国税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副所长靳东升认为,“网店原本就没有门面、水电等费用,再不交税,对那些线下的实体商家是一种不公平。”不过,武汉市电子商务协会副秘书长的廖江涛认为:“电子商务交易、生产和物流等环节都可以分离,如果武汉对个人网店大规模征税,可能导致网商‘外逃’。”
个人网店征税执行难
武汉会否成为模板,各地群起而跟进?对此,靳东升表示,对于C2C的个人网店征税,仍处于“有心而无力”的状态。因为网上销售人所在地很难确定,现在这一征管难度依然存在。
国家工商总局于去年7月1日开始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要求“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自然人,应当向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提出申请,提交其姓名和地址等真实身份信息。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国内网店开始步入“实名制”时代。
昨日,淘宝方面未对此事予以正面回应,仅表示淘宝平台上的个人店铺都必须用实名注册,而淘宝商城上的商家在进驻前就必须进行工商注册,在纳税上也一直按照程序进行。
记者随机采访的几名淘宝卖家表示,在淘宝网提交的身份信息都是真实的,但是“小本生意,用不着工商登记”。有位淘宝卖家告诉记者,有些皇冠店铺或该级别以下的小店铺采用挂靠等方式运营,并未注册,这种店铺的纳税也没有明确规定。
■ 声音
“可灵活征收综合税”
“本小利薄,如果征税就基本不挣钱了,只好不干。”卖家王小姐说。对此,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说,对于网店的征税,可以根据营业额多少,灵活确定征税比例,“比如按照交易额的5%或10%征收综合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