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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开征个人网店税收,杀鸡取卵?

   时间:2011-07-01 10:48:51 来源:互联网作者:张樊编辑:星辉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日前,武汉市国税局对淘宝网女装销售冠军——“我的百分之一”征税430余万元,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强烈的反响。这被誉为国内首张个人网店税单。这430余万元包括“我的百分之一”2010年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滞纳金。同时,武汉市国税局也约见在汉的淘宝皇冠级以上网店,并它们都纳入该是税收征管范围。

 武汉市国税局对淘宝皇冠店进行征税,似乎天经地义。毕竟只要是合法的交易行为,都应该缴税。从表面上看,武汉市国税局多征收了一部分税收,但事实上是杀鸡取卵,得不偿失。

 目前武汉国税局对淘宝皇冠店开征税收为时尚早,不具备条件。

 首先,电子商务市场仍需培育,要用好税收杠杆。政府越来越重视电子商务的发展,国家层面对电子商务态度是大力支持和扶持的。根据淘宝的数据,2010年淘宝网注册用户达到3.7亿,在线商品数达到8亿,最多的时候每天6000万人访问淘宝网,平均每分钟出售4.8万件商品。随着发展,这一数据还在不断增大。如此巨大的交易行为,基本上没有征税,表面上看是大量的税收流失。但事实上,通过税收这个杠杆,不征税刺激了电子商务的发展,鼓励了更多的人从事网店行业,实现了就业。截止至2010年12月31日,淘宝网创造了超过182.3万直接就业机会,也就是说全国有近182.3万人通过在淘宝网上开店实现了就业。一旦对网店征税,势必会让大量的个人卖家离开这个行业,放缓电子商务的发展速度,失去海量的就业岗位。这样征税,总体上是收远大于失。

 对武汉来说也是如此。电子商务近年在武汉有较大的发展,但离国内电子商务发展一流地区还有很大差距,如何采取政策鼓励电子商务在汉的发展才是要旨。

 其次,武汉国税局征税会造成网店卖家税负的明显不公平。武汉市国税局目前征税的对象是在汉的淘宝皇冠店。而对于淘宝皇冠之下的网店免征,同时,其它地区目前并不征税,包括南京在内的多地明确表示不会征税。这样就会造成武汉淘宝网店与外地网店之间、武汉淘宝网店皇冠与非皇冠之间在税负上的不公平。这样造成的唯一结果,大量武汉淘宝皇冠店就会“逃离”武汉,选择不征税的地区开店。淘宝网店的这种转移非常之简单。也就是说,武汉市征税一年可能得到几千万的税收收入,但失去的可能是产值高达几十亿、几百亿甚至上千亿的一个产业——电子商务。这是非常不明智的。

 “一招棋错,全盘皆输”。武汉市国税局为了眼前的一点利益,武断地对淘宝皇冠店征税,难以想象将会让全市的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倒退若干年,并且元气会大伤,何时能恢复不得而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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