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首例在ATM机安装盗码器及摄像头盗用储户信息的信用卡诈骗案近日宣判
本报珠海讯 银行卡没离身,但卡里的钱不翼而飞,近年随着银行卡的普及此类新型犯罪让不少储户和银行遭殃。
昨日,记者从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获悉,珠海首例在ATM机安装盗码器及微型摄像头盗用储户信息的信用卡诈骗案近日宣判,被告王某林利用此类手法克隆多张银行卡骗款20多万元被该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8年,罚金21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去年9月4日6时许,被告人王某林伙同黄某敏(另案处理)在香洲区夏湾某银行门口的ATM机上装微型摄像头及盗码器,盗取了在该柜员机上办理取款业务的被害人章某的某银行借记卡的信息和密码,并根据上述信息和密码复制了该银行卡。事后,被告人王某林使用上述复制的银行卡分别在中山市坦洲镇、肇庆市等地取款及转账,共计取走被害人章某卡内资金人民币13.9万元。
去年8月7日早上,王某林和黄某敏二人又窜至吴川市,如法炮制,盗取了被害人李某银行卡号信息和密码。同日8时许,王某林就持上述信息克隆出一张银行卡,并持卡在某银行吴川支行门口的ATM取款机分六次取款共计1.7万元。同日10时许,被告人王某林又持该银行卡在湛江市某珠宝店刷卡购买了价值83082元的黄金项链两条。
去年9月3日19时许,王某林伙同黄某敏在珠海市斗门区某银行再次作案,未能取款成功。
去年11月9日,被告人王某林在浙江省义乌市江东街道船埠头村被公安机关抓获,从其身上查获非法持有的他人银行卡5张。
(责任编辑:S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