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晁晖)北京时间7月9日消息,据国外媒体报道,纽约律师事务所Kilpatrick Townsend & Stockton LLP 6月22日代表苹果向独立应用商店GetJar发出勒令禁止通知函。这是苹果为控制“App Store”商标权采取的最新举措。
Kilpatrick Townsend & Stockton LLP的律师在勒令禁止通知函中要求GetJar不能在其网站和其他地方使用“App Store”,将来也不得使用这一词汇。律师建议GetJar使用“移动 下载 服务”(mobile download service)或“应用下载服务”(application download service)。
这封勒令禁止通知函彰显出App Store应用商店对苹果移动战略的重要性,苹果将App Store看作是区别于竞争对手的一个因素。
苹果2008年注册了“App Store”商标,并与亚马逊卷入了商标侵权诉讼。亚马逊3月份推出Android AppStore应用商店后,苹果提起诉讼,要求亚马逊立即停止使用“App Store”这个词汇。
本周早些时候,一名法官驳回了苹果提出的禁止亚马逊使用“App Store”的请求,这标志着苹果在该案中受挫。
GetJar首席执行官伊利亚·劳尔斯(Ilja Laurs)在一份声明中表示,该公司将继续使用“App Store”描述业务,不会屈从苹果的要求,“自2005年以来,GetJar一直在从事向消费者提供应用的业务,在时间上远早于苹果,是应用商店业务模式的先驱。我们围绕这一模式建立起了全球性业务,计划继续使用‘app store’描述我们的业务。苹果此举表明了它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意图,尽管只是一家小公司,我们也不惧怕苹果的威胁”。
苹果发言人未就此置评。
收到苹果勒令禁止通知函的另外一家小型软件开发商Amahi最近在其网站上表示,该公司没有“与苹果周旋所需要的资源”。
GetJar目前提供15万款Android和其他平台的应用,下载次数达到20亿次。苹果最近表示,App Store有42.5万款应用,下载量超过150亿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