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30日,天津商人王维(化名)第一次来到哈尔滨市阿城区。他没有料到,就在他到达阿城“金融街”上的金京大厦那一刻起,一张网就已为他逐渐收紧。
据王维后来的讲述,几天时间内,以“谈生意”为名电话邀请他来阿城的一伙人熟练地通过一套操作严密的流程,伪造了他的身份证,利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以下简称邮储银行)联网核查系统的漏洞,骗走其40万元。‘40万元货款被骗王维称,他在天津接到一个来自哈尔滨阿城的电话,打电话的人自称姓杨,并称有一批钢材急于出手,质量和价格听起来都很有诱惑力,而王维正是做钢材生意的。
王维于是动身去哈尔滨阿城。5月30日上午,两人在金京大厦碰面,他尚未办入住手续就直接去工地看了钢材,中午回到金京大厦后,杨先生以帮忙开房为由向王维索要身份证。40分钟后,杨将身份证还给了王维,并以与邮储银行是合作单位为由要求王维尽快办理一张邮储银行的存折,以便第二天就可以付款、装货。
王维认为既然对方执意要求从邮储银行走账,不过就是多办一张存折而已,于是就跟着杨先生去了金京大厦附近的邮储银行延川南路支行办理存折。
当王维将自己的身份证和开户申请书递向柜台里的时候,杨抢着付了100块钱作为开户交易金额。
柜台员将存折和身份证等证件递出来时,杨又先接了过来,再递给王维。当天下午王维就让爱人给新开的邮储银行存折打进了40万元现金。但第二天下雨,杨表示雨天装货不便,约好第三天上午7点一起去工地,并专门安排一个人陪了王维一天。
第三天早晨七点,王维拨了杨的电话,不通,再拨,还不通。他有些紧张,下楼去银行查了存折,上面显示余额仅有100元。
40万不翼而飞!但存折一直在自己手上,钱为何会被取走呢?王维始终想不明白。他迅速拨通了当地警方的电话。
警方介入后,王维才从邮储银行哈尔滨阿城支行得知,他手上的存折并非在延川南路支行办理,而是在延川支行办理的。
原来在5月30日上午,那位杨先生在办理开房的短短40分钟时间内,用王维的身份证信息和自己的照片伪造了一张身份证,并用这张身份证在邮储银行延川支行办了一张存折并开通了网银,而且开户交易金额与后来王维开户时他给代付的金额一样都是100元。王维在延川南路支行办理的存折在柜台递出时便被对方调包,但在这过程中王维丝毫没有发觉。所以,王维给家人报的存折号是对方办的那张存折号,家人实际上将钱汇进了对方办的存折,虽然这份存折一直都在王维手上,但杨先生这伙人在5月31日(下雨那天)上午8时许开始用网银分17次将40万元现金全部取走,折里只留下100元。
开户联网查询看不到照片骗子为什么能用假身份证开户成功呢?
据记者了解,邮储银行在办理开户时可能缺失了将真人与联网查询系统中原公安录入身份证照片相核对这一重要环节。
记者在哈尔滨市区办理了光大、工行、农行、邮储等银行的存折,并请柜台工作人员现场为记者展示联网核查的结果。结果显示,除邮储银行外,其他银行的联网核查分别显示照片、原录入姓名、原录入身份证号码和签发机关,核对结果为,“号码与姓名一致,且照片存在。”
记者一位朋友在上述杨先生用伪造身份证开户的邮储银行延川支行办理了开户,柜台电子终端虽然也显示“公民身份号码与姓名一致,且存在照片”,但柜台显示器上并不显示照片。记者在哈尔滨市其他邮储银行网点办理开户业务时也是一样的结果。
记者向柜台工作人员询问,是否在邮储银行的后台可以看到照片?对方表示,看不到,但照片肯定存在,否则将显示“公民身份号码与姓名匹配,且不存在照片”或“公民身份号码与姓名不匹配”。
为了核实邮储银行在其他地区联网核查情况,记者托朋友在天津的一家邮储网点开户,联网查询也是未显示照片。
记者又到北京市一家邮储银行网点办理存折,柜台工作人员说,柜台看不到照片,但后台可以看到,只是柜员办理业务时都很忙,如果办折人所持身份证照片和其相貌相符时,一般不会去后台核实照片。
邮储银行北京网点的情况和哈尔滨网点相同的是,工作人员在柜台办理开户业务进行联网核查时都看不到公安系统存储的客户身份证照片,不同的是一个说后台有但没时间去看,一个是说后台也不显示照片。但不管后台是否显示照片,对于前台的柜台员办理开户业务所产生的影响是一样的。
邮储银行哈尔滨阿城支行法务人员和柜台工作人员表示,全国的邮储银行系统是一样的。
有制度未执行邮储银行哈尔滨阿城支行的法务人员称,“我们的柜员天天办业务,如果申请办折人(所持)身份证照片和本人有明显相貌差距,我们一眼就能看出来。在此案中,办折人姓名和身份证上的显示一致,(其所持)身份证照片和本人体态特征相符,而且(其所持)身份证照片上的人和营业厅录像录下的办卡人一致,所以在业务的办理过程中,我们不存在失误。并且经过联网核查也无误,邮储银行已经尽到了核查义务。”
但从监管层和邮储银行一系列规定看,开户不仅需要核实开户人本人与其所持身份证照片一致,还要核实开户人本人及所持身份证照片与联网查询中公安系统原录入身份证照片是否一致。
《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国务院令第285号)要求从2000年4月1日起,“在金融机构开立个人存款账户的,金融机构应当要求其出示本人身份证件,进行核对,并登记其身份证件上的姓名和号码。”
为了准确核实身份,2007年6月底,人民银行会同公安部建成运行了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当年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切实做好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有关工作的通知》称,“建设运行联网核查系统、推广应用联网核查是人民银行和公安部推动落实银行账户实名制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减少因账户假名或匿名造成的经济纠纷,遏制金融欺诈。”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储蓄业务制度》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时,邮政储蓄机构通过登录中国人民银行信息转接系统,访问公安部全国公民身份信息系统,对客户提供的个人居民身份证所记载的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照片以及签发机关的真实性进行核查。”
黑龙江朗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玲玲表示,虽然当地邮储银行的法务人员坚称银行在本案中不存在过错,还表示营业网点工作人员的操作流程也无错误,但银行联网核查流于形式,未做到真正的“金融实名制”,致使受害人资金在银行受到损失。不法分子显然对邮储银行的系统很熟悉,正是利用联网核查系统漏洞,伪造他人身份证件到该行开立账户。不法分子盗用他人的身份信息,换上自己的照片,大摇大摆地去银行开户,而银行的电脑核查终端却只得出“姓名与身份证号码一致,且存在照片”的反馈信息,从而做出错误的核查判断结论。
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市律师协会金融衍生品委员会秘书长谷树元律师认为,在本案中不法分子骗取银行客户40万的情况比较极端,如果银行能通过包括但不限于核对照片的方式进行联网核查,或将能识别不法分子与公安部系统存储的照片不同,从而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
据“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业务处理规定(试行)》和《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银办发[2007]126号)”规定:银行机构应将联网核查作为验证居民身份证信息真实性的主要方式。银行机构未按照《业务处理规定》和《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联网核查,造成不法分子开立假名银行账户或以虚假居民身份证件办理按照法律、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应核对相关个人的居民身份证件的支付结算业务的,人民银行将依法从重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