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美国科技博客网站Silicon Alley Insider(SAI)报道,针对微软已同三星就后者所生产Android设备签署专利授权协议一事,谷歌一位发言人周三晚些时候作出回应,称微软此举可视为“敲诈、勒索”行为。
微软周三早些时候宣布,已同三星签署了交叉专利许可协议。协议规定,微软将向三星电子销售出的每一部Android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收取一定比例的专利费。此外,两家公司还同意在开发和营销微软Windows Phone手机等事宜上开展合作。
对于微软同三星签署的最新协议,谷歌一位发言人周三晚些时候在一份声明中表示:“微软同三星签署的协议,与微软此前采取的战略并无差异。由于无法在智能手机市场取得成功,微软就只能凭借法律手段,以从他人的最新技术成果和发明创造中敲诈出一些利润。谷歌今后将一如既往地致力于新技术开发,并对Android硬件合作伙伴提供支持。”
SAI指出,谷歌上述最新声明,与该公司首席法务官戴维·德拉蒙德(David Drummond)指责微软的论调非常一致。在谷歌今年8月宣布收购摩托罗拉移动的消息之前,德拉蒙德也曾对微软发出过类似指责,只是措辞上更缓和一些,称微软是通过法律手段向Android硬件厂商“收税”。
SAI认为,谷歌周三使用了“敲诈”一词,可看出谷歌指责微软的语气明显加重。另一方面,谷歌周三的声明,也使该公司看上去更像是“满腹牢骚者”。之所以这样说,主要有以下三大理由:
1、谷歌也经常使用专利手段来捍卫自身权益。或许美国专利保护制度将会崩溃,但谷歌知道如何利用美国现有专利保护制度来保护自身利益,且该公司一直在从事这方面的工作。谷歌搜索算法的专利最初所有人为美国斯坦福大学。谷歌通过给予斯坦福大学一些谷歌股权方式,以换取该搜索算法的专利权。
2004年,谷歌同雅虎就网络广告技术达成了专利和解协议。在此之前,雅虎收购了搜索引擎服务商Overture,而Overture最早提出了文本搜索广告的理念和技术框架,目前谷歌主要收入来源即来自其搜索服务背后的文本搜索广告。就在数周前,谷歌向宏达电(HTC)转交了部分专利,目的是让宏达电在应对苹果法律诉讼事宜上获得更多话语权。
2、早在智能手机业务之前,微软就一直使用专利授权协议方式来获取收入。在微软要求Android硬件厂商交纳专利许可费之前,微软也曾要求Linux及其他开源软件交纳专利授权费。事实上,2007年,微软就曾与三星达成过一项专利授权协议。
从这个角度上讲,无论谷歌是否愿意,微软通过签署专利授权协议的方式,其最终目的并不是阻止智能手机产业的技术创新,而是为了提高“免费”软件的成本。在微软看来,Android等所谓“免费”软件其实并不能完全免费,原因是这些免费软件的开发者曾窃取了微软及其他以利润为目的公司的技术成果,因而理应为这部分技术交费。
3、谷歌Android手机平台的主要创新为其商业模式:谷歌允许各手机厂商免费使用Android手机操作系统,各手机厂商和移动运营商可对Android进行定制化。从技术创新角度看,尽管Android手机用户增长速度更快,但Android对于智能手机产业的推动力并无法与苹果iPhone手机相比。苹果此前称,Android手机的大量创意来自苹果。
另一方面,或许微软进入智能手机业务领域已有点为时已晚,但该公司Windows Phone手机操作系统确实可视为技术创新。除了支持触摸屏外,Windows Phone手机的操作方式和外观同iPhone、Android手机存在较大区别。
SAI最后指出,上述看法,并不意味着微软很“无辜”。恰恰相反,微软是很“巧妙”地利用专利授权协议手段,使那些采用免费软件的厂商被迫提高制造成本。SAI认为,只是微软的具体手段有些“小家子气”:仅向硬件合作伙伴,尤其是向那些自家没有专利的公司“开刀”。如果微软真有勇气,就应该直接在法庭上起诉Android手机平台的开发者谷歌。
另一方面,谷歌周三发布的最新声明,并不能获得任何实质性成果。可以预见的是,今后还将有更多Android硬件合作伙伴同微软签署专利授权协议。当然,由于摩托罗拉移动已被谷歌收购,当微软要求摩托罗拉移动交纳专利授权费时,谷歌可以拒不交纳,则此时谷歌、微软两家科技巨头将最终在法庭上相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