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腾讯公司诉360隐私保护器”一案的二审结果。法院认为,360隐私保护器针对QQ软件的监测不违法,但360对于QQ软件涉嫌“偷窥用户隐私”的描述缺乏法律依据。二审维持了一审判决结果。
法院在判决书中公开认定,“360隐私保护器”仅针对QQ软件进行监测,并不是构成其行为不正当性的理由,安全类软件中很多程序都是为解决单一问题或弥补单一漏洞而设计的。针对一款市场占有率较高的软件提供相关的辅助性服务,只要该款软件设计合理、表达恰当,且不存在违反诚实信用等公认商业道德的情况,都应为法律所允许。
对此判决结果,360的代理律师马骋表示“喜忧”并存。马骋认为,“喜”的是法院首次明确认可了安全软件可针对单一软件开发辅助工具,也就是说颇受争议的360隐私保护器合法;“忧”的则是法律对隐私的定义仍然不够明确,安全软件保护用户隐私可能随时吃官司。“360败诉,关键是网络隐私没有明确定义,因此,法院认为360隐私保护器对于QQ软件涉嫌‘偷窥用户隐私’的描述不够客观。”
2010年9月27日,360公司发布了360隐私保护器,曝光腾讯的QQ软件在未经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在用户登录10分钟后,即开始扫描大量与其聊天功能不相关的电脑文件。微软的Process Monitor同样可以监测到QQ软件的这种不正常行为。360接到大量用户投诉,称这种不正常的软件行为是“偷窥用户隐私”。双方就此发生争议,腾讯公司一纸诉状将360告上法庭。
马骋律师说:“QQ的这种扫描行为,已经得到二审法院的认定。我们认为,这说明360隐私保护器并不是捏造事实,更没有诋毁商誉。虽然法律并没有对隐私进行明确定义,但人们对隐私都有常识性的认识。人们在互联网上留下的痕迹,比如浏览过的网页、安装的软件、看过的书和片子,如果未经用户允许就去访问这些信息,人们就会认为是侵犯了自己的隐私。”
在360隐私保护器曝光QQ软件的扫描行为后,QQ更改了它偷偷扫描用户电脑的方式,增加了在扫描之前给予用户提示。360总裁齐向东说:“我们很高兴看到腾讯方面知错就改,懂得重视用户的利益。360输了官司,自己承受些损失不重要,重要的是,通过司法程序,法院认可了安全软件可以针对单一软件提供监测工具,用户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得到了保障,唤醒了网络隐私保护意识,也推动了中国互联网的进步。”
齐向东谈到,360并不会停止开发隐私保护器等相关产品。360隐私保护器经过不断完善,拥有了摄像头保护、密盘、上传监控等功能,目前超过3500万用户在使用360隐私保护器。
当被问及此案的判决是否是3Q大战的定论时,齐向东说:“3Q大战的实质是‘二选一’,逼迫用户做选择。而且,工信部对3Q大战早有定论,双方也都道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