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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媒体误读北京二中院“腾讯公司诉360隐私保护器”案是对去年“3Q大战”的盖棺定论,360重申: 3Q大战核心是二选一,与隐私保护判决无关。以下内容,感谢关注!
360重申:3Q大战核心是二选一,与隐私保护判决无关
9月29日,北京二中院“腾讯公司诉360隐私保护器”案终审结果出台。法院认为,360隐私保护器针对QQ软件的监测不违法,但360对于QQ软件涉嫌“偷窥用户隐私”的描述缺乏法律依据。
不过,有部分媒体误读此案是对去年“3Q大战”的盖棺定论。对此,360公司总裁齐向东指出,3Q大战的实质核心是“二选一”,逼迫用户做选择;工信部对3Q大战早有定论,双方也都道歉了。“隐私保护器诉讼之时,‘3Q大战’还没有爆发;隐私保护判决与3Q大战无关。”
2010年11月3日16点33分,腾讯单方面发布“致广大QQ用户的一封信”,称“做出了一个艰难的决定”,将在装有360软件的电脑上停止运行QQ软件,让中国亿万互联网用户陷入“二选一”的无奈选择。“二选一”的最终结果,就是使得保持QQ客户端的用户,将身陷木马、网络病毒、盗号等无限的网络风险之中;而保留360产品的用户,则一时陷入无法与亲朋好友通过网络工具进行即时联络的尴尬。
但腾讯为了掩盖自己偷偷扫描用户电脑以及强迫用户“二选一”的不光彩行为,不惜混淆是非,把此前两家公司有关隐私保护的诉讼判决,称为法院对3Q大战的判决。
事实上,即使对于双方争论的焦点360隐私保护器,法院在判决书也公开表示其合法,甚至明确提到,即使“360隐私保护器”仅针对QQ软件进行监测,也不是构成其行为不正当性的理由,安全类软件中很多程序都是为解决单一问题或弥补单一漏洞而设计的。针对一款市场占有率较高的软件提供相关的辅助性服务,只要该款软件设计合理、表达恰当,且不存在违反诚实信用等公认商业道德的情况,都应为法律所允许。
法院的这一判定认可了安全软件可以针对单一软件提供监测工具,用户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得到了保障,唤醒了网络隐私保护意识,也推动了中国互联网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