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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律师网:金山毒霸是被冤枉的!

   时间:2011-10-21 10:24:40 来源:互联网编辑:星辉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一则《金山毒霸使用七天,扣费四年》的报道在央视播出,已经宣布“永久免费”近一年的金山毒霸仍然向用户恶意收费一事被曝光。

据报道,家住扬州的史先生曾在2007年10月4日,用手机支付选购了金山毒霸。一周后,史先生觉得金山毒霸不仅难用,而且效果也不像宣传得那样好,于是就删除了金山毒霸。此后,他一直没有再用过任何金山产品。然而,今年8月史先生发现,原来从四年前开始,自己就一直被金山毒霸暗中扣费,共计480元。“金山毒霸虽然偶尔有发短信给我,但是一两个月最多一两条,提示最近有什么病毒,但我没有使用过它的注册码。其次,我在网上查了一下,金山毒霸从去年就宣布全部免费,而且是永久免费,但是为什么这一年多费用还在扣?”史先生说。

浙江正清和律师事务所宁波律师网宁波律师认为:此事消费者史先生也有一定过错,因为其在2007年10月4日通过手机支付选购了金山毒霸,实际上与金山公司之间已经成立了一个服务合同,由金山公司为史先生提供反病毒服务,史先生自愿由金山公司通过手机这一支付载体扣除相关服务费。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合同有效。至于史先生用了7天就卸载了金山软件,宁波律师认为史先生卸载金山毒霸有着复杂的应由,并不能当然认定金山公司反病毒服务不到位。史先生作为一个成年人在卸载金山毒霸后应该想到从手机中退订金山公司提供的相关反病毒服务。这里其实有一个误区:并不能因为史先生购买了金山毒霸的反病毒服务而不使用就认定为“金山毒霸恶意扣费,使用7天扣费4年”。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有逻辑问题。至于金山宣布反病毒免费后,仍向史先生扣去服务费,浙江正清和律师事务所宁波律师网宁波律师认为要区别分析,若金山毒霸没有提供区别于免费用户的增值服务,则不能收取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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