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Bear旗下自媒体矩阵:

“中国法制宣传日”特约之电子商务行业的诚信经营

   时间:2011-11-16 09:52:31 来源:互联网编辑:星辉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12月4日是中国法制宣传日,从2001年中国正式将这个日子定为中国法制宣传日到今年,已有整整10个年头。中国设立该节日的目的主要是更好地在全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树立法制观念。法制与诚信将成为整个法律建设进程中相互依存的两种事物,成为和谐社会不可缺少的两个方面。

为了在即将到来的“法制宣传日”中宣传法制与总结社会实践效果,广东比拓律师事务所专门针对现今流行的电子商务行业的守法经营与诚信经营做了深入调查。

调查发现,电子商务经过几年发展,在中国的普及日渐加深,毫不夸张地说,已经成为人们的一种生活方式。许多人足不出户,依靠电子商务网站就完成了物品采购。比如阿里巴巴、淘宝、拍拍等均是大型的电子商务网站,他们服务于企业,也服务于个人,提供了区别于传统交易模式的网上交易服务,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改变。

而在林林总总的电子商务网站中,也因法制与监管仍有空白,出现了许多交易陷阱,令到整个电子商务行业陷入混乱的局面,普通用户十分难签别,就此广东比拓律师事务所顾问Bill Wong就现在普遍存在的电子商务经营方式做了比较:

l 普通网购:即用户感觉价格、物品合适,进行交易后购买;一般对单件物品较多;

l 团购:商家提供优惠,多个用户集体购买;

l 秒杀:商家提供优惠,限时抢购;

l 竞拍:以小费用类似拍卖方式购买;

后三种,也刺激整个电子商务活跃,许多人喜爱团购、秒杀、竞拍。也就因这几种方式受到众多人追捧,其中也就存在不少企业借机实施不诚信经营,以获取大量利润。目前互联网以及电子商务的法制建设仍在提高中,那么企业的诚信经营就成为最后一道保护用户自身利益的防线了。特别要评论的是网上竞拍,这种业务实质是用小费用,去拍得大价格的物品或服务,这里就存在一个不确定性,即花去小费用不一定能拍下大价格物品,这样经营者一旦不诚信,就会致使许多用户花了钱,但购买不到物品,经营者就此获取利益。

由于目前法律规范仍在形成中,对于不诚信经营之定义,或电子商务经营的方式仍没有足够的条文监管,这里则成为混乱经营的领域。在此,也就中国法制宣传日之机,全面对秒杀、竞拍等经营方式进行了调查后,认为属于诚信经营的特点应该是:保障用户前期花费;例如在竞拍中,许多企业的不诚信会表现在用户花了小钱去拍卖,但拍不到物品,虽然是小钱,但多个用户集合在一起,企业就获取非常大的利益,当企业经营的方式没有保障用户所花掉的小钱时,均有可能存在陷阱,而由于法制建设的滞后性,这种陷阱就会因利而存在。

针对竞拍电子商务行业,保障用户前期花费的方式,有些企业采用差价购买的方式,具有这样特征的企业,类似“一齐必得娱乐网”,它的经营中具有差价购买机制,即用户花了小钱竞拍物品未成功,可以补上差价,去购买该物品,保证了用户前期已经花费的小费用仍然可以使用。目前这种具有差价购买诚信保障机制的电子商务网不多, “一齐必得娱乐网”(www.17bide.com)是其中较有代表的经营者,其他例如阿里巴巴、淘宝、拍拍等也在保护交易双方权益方面有自己独特的机制。

在中国法制建设进程中,广东比拓律师事务所将致力于维护法律的严谨性,而对于法律仍有空白的领域,诚信分析也是一种对社会的责任,让公平公正透明成为诚信的载体,并向社会做出分析,让更多人懂法、维权;此次特约评论将为12月4日的中国法制宣传日,针对电子商务行业的诚信经营问题为社会提供一个参考,为保障网民权益提供义务的咨询。

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评论 0
 
 
更多>同类资讯
全站最新
热门内容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版权声明  |  RSS订阅  |  开放转载  |  滚动资讯  |  争议稿件处理  |  English Ver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