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集网、百姓网、58同城等分类信息网站成为了网友置换二手物品的重要平台,然而,这些“神奇的网站”为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让个人信息毫无保护地在网上“裸奔”。近日有网友爆料称,自己的手机竟然无缘无故被挂在网上贱价甩卖,还留下了真实的个人电话,电话骚扰令其不厌其烦。
愤怒:手机竟被挂网甩卖
网友“羊城”告诉记者,今年四、五月间,一家房屋中介不断打电话骚扰他,他不堪其扰,于是亲自上门找到该中介询问对方如何弄到他的手机号码,中介表示“是网上查到的”,“对方不但有我的电话号码,甚至知道我的户口所在地住址,具体到什么路、什么街、多少幢、几号房”。
在“羊城”的要求下,该中介同意从电脑中删除他的个人资料。但令他意想不到的是,不久又有一个电话突然打来问:“你是否有诺基亚X7出售?”“羊城”挂掉这个奇怪的求购电话后,每隔五至十分钟又有类似的电话或者是短信来骚扰。于是,“羊城”便询问其中一个买家:“你是从哪得到我要卖手机的信息?”对方的回答颇让人意外:“在赶集网。”
于是“羊城”马上打开赶集网,在上面果然检索到了这条“整蛊”信息:“诺基亚X7,无钱交租,喷血出售。求秒杀!900元。”后面还留着“羊城”的个人电话号码。
“先是自己的详细个人资料被人放上网,接着又是自己的手机被人放到网上贱卖。不知道恶搞的人何时才能收手?”“羊城”向记者倾诉了心中的无奈。
无奈:给店主差评竟被缠上
已经有3年网购经验的小林,最近就遇到了一件奇怪的事情。“按照一般的网购流程,收到货物后都会给店主一个评价,可是最近当我给某家网络书店一个差评时,却被书店的客服缠上了。”小林告诉记者,客服不断打电话给他,先是礼貌地问他“为什么给我们差评啊?”小林表示,“因为觉得是盗版书,所以我还是坚持了‘差评’的评价。”不过,“锲而不舍”的客服仍坚持每天打电话来,要求其把“差评”取消。在轮番的电话攻势之下,小林只好上网给了这家网店一个好评。
无独有偶,因为与一家网店的店主发生口舌之争,消费者小曾竟然收到了一份“恐怖包裹”。“起初是因为网购的书桌玻璃有些裂纹,所以我要求退货,可店主不但不愿意退,还骂人了,于是我给了这家店一个差评。几天之后,我突然收到了一个不明来历的包裹,里面是一个面目狰狞的充气娃娃。”
“只要你在网店买过东西,就意味着自己的所有信息开始‘裸奔’了:单位地址、家庭地址、电话号码,甚至什么时候有空收快递这样的信息都会被网店视如宝贵资料,所以最好不要得罪他们。”小曾表示,经过这件事情后,他决定准备两个手机,一个是工作用,一个网购用。
救赎:“裸奔”信息可以删除
记者在调查个人信息网络“裸奔”现象的过程中发现,对于类似自己的物品被人“整蛊”放上网虚假甩卖的情况,各大分类信息网并非没有预料到,都建立了“个人信息删除机制”。
记者在赶集网首页看到,在“免费发布信息”按钮的旁边,就有“修改删除信息”按钮,点击进去后,便会出现以下提示:“您可通过电话号码、QQ、用户名、邮箱,查找发布过的帖子并修改删除。”
记者试用发现,无论是自己发布的真实信息,还是被人冒充放上网的个人信息,只要信息里出现了自己的手机号码,都可以对信息进行删除。具体的操作方法是:先输入自己的手机号码,然后赶集网会把验证码发送到手机上,进而输入验证码对个人信息进行删除。
在百姓网、58同城等网站,记者都发现有类似的个人信息删除机制。
遭挂网整蛊可报警
对于个人信息“裸奔”的现象,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唐明律师指出,“对于个人信息的保护,国家已经动用刑法修正案进行规定,不过,如果生活中自己的个人信息被人恶搞放上网,情节不严重的话,还不足以触犯刑法。”
据了解,刑法修正案(七)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唐明认为,“单靠网站本身的事后补救措施是不够的,我们要积极地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个人信息一而再再而三地受到侵害,应该打110报警,在《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框架内,公安机关有权限对这类骚扰行为进行制止,并处罚相关涉案人员”。
记者就“个人信息遭人恶搞放上网可否报警”的问题致电广州110咨询,工作人员明确表示,“可以打110报警,公安机关会对此进行备案,并根据实际情况作进一步调查”。